华达新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审阅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后,我们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我们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董事签名:
邵明祥 | 邵明霞 | 邵关根 | ||
季绍敏 | 徐何生 | 黄曼行 | ||
陈晨 |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
监事签名:
钱军良 | 姜震宇 | 董洁宇 |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邵明霞 | 季绍敏 | 蒋玉兰 | ||
朱玉田 | 陈光连 | 孙灿平 |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