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达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5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明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以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涉款项(如在建工程款、设备采购款以及其他相关所需资金等),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及子公司其他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