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达新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以2023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26,002,639.04元,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人民币334,339,453.6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11,42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2,284,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例为30.5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重大资产重组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