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达新材: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605158证券简称:华达新材公告编号:
2024-046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
月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邵明祥先生《关于提议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为了响应央行的政策引导,邵明祥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邵明祥先生。截至本公告日,邵明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13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94%;邵明祥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邵升龙先生二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邵明祥先生与邵升龙先生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华达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94,81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7.65%;邵明祥先生通过杭州富阳仁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39,6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通过杭州富阳恒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05,6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1%。
2、提议时间:2024年10月12日
3、是否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为了响应央行的政策引导,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维护
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及财务状况,提议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注销。
三、提议的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注销,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7、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具体内容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邵明祥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邵明祥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邵明祥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