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达新材: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1月9日,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邵明霞女士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50,900股,增持金额为299.86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季绍敏先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66,900股,增持金额为199.86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人员未提出后续增持计划。
公司于2025年1月9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邵明霞,董事、副总经理季绍敏《关于股份增持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邵明霞女士和季绍敏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董事、总经理邵明霞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季绍敏先生。
(二)本次增持前,邵明霞女士和季绍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邵明霞女士和季绍敏先生未增持公司股份,亦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情况
(一)2025年1月9日,公司董事、总经理邵明霞女士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50,900股,增持金额为299.86万元,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0.05%;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季绍敏先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66,900股,增持金额为199.86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
(二)本次增持完成后,邵明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季绍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人员未提出后续增持计划。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
(二)邵明霞女士和季绍敏先生在实施本次增持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