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港: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0月27日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谢百军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碳排放配额结余量进行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碳排放配额结余量进行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