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港:关于公司碳排放配额结余量进行交易的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碳排放配额结余量进行交易的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碳排放配额结余量进行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出售2021年、2022年碳排放配额结余量38.24万吨,出售价格约80元/吨(含税),交易总金额约3,059.20万元(含税),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进行交易。
一、交易概述
近期碳排放配额交易比较活跃,以及公司历年碳排放配额结余量较多且预计今后继续有结余的情况,公司拟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出售2021年、2022年碳排放配额结余量38.24万吨,出售价格约80元/吨(含税),交易总金额约3,059.20万元(含税),实际以成交价格为准。
本次出售碳排放配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积极参与碳交易市场,在践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过程中,持续提升盈利能力,本次出售碳排放配额余量的所得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补充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
本次交易总金额约3,059.20万元(含税),将对公司2023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
本次交易而形成依赖。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存在市场环境、政策、交易的不确定性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