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港:关于控股股东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解除质押的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解除质押的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盛集团”)的通知,越盛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可转换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解除质押。截至目前,越盛集团已全部归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的贷款,可转债质押已全部解除,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债解除质押情况
1、本次可转债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解除质押数量(张) | 占其所持可转债比例(%) | 占公司可转债比例(%) | 质押起始日 | 解除质押日期 | 质权人 |
越盛集团 | 是 | 918,000 | 52.34 | 24.89 | 2023.5.15 | 2023.11.24 | 中国工商银行嵊州支行 |
2、本次解除质押后,越盛集团质押可转债情况
股东名称 | 持有数量(张) | 占公司可转债比例(%) | 剩余质押数量(张) | 剩余质押数量占其所持数量比例(%) | 剩余质押数量占公司可转债比例(%) |
越盛集团 | 1,753,980 | 47.56 | 0 | 0 | 0 |
注:截至2023年11月26日,公司可转债总数量为3,688,250张,越盛集团持有公司可转债数量为1,753,980张。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可转债解除质押事项,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
不利影响,亦不存在需要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1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