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港: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厉法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1月31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厉法荣:1969年出生,职高毕业,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浙江工匠、浙江省劳动模范、浙江省技能大师等荣誉。自公司成立至今历任维修班班长、检修部主任,现任职公司职检修部并任绍兴市政协委员。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