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港:关于控股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7-02  新中港(605162)公司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盛集团”)出具的《关于不减持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越盛集团自愿承诺:自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之日2024年7月8日(因2024年7月7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起的12个月内(即自2024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7日)不以任何方式主动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如因发生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前述不减持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越盛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9,021,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66%。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