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港: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5-05-08  新中港(605162)公司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年5月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5

议案四: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6

议案五: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7

议案六: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18

议案七: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19

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0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公开、公正、合法有效,保证会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1、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查验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3、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会议登记终止后到场的迟到股东,其股东人数、股份数不计入现场表决权数。

4、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要求在会上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事先向董事会秘书进行登记,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会议进行中要求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先向会议主持人提出申请,并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

5、建议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前认真做好准备,每一股东或股东代表就每一议案发言不超过3次,每次发言不超过3分钟,发言时应先报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股东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6、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应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请根据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网络投票的内容进行投票。

7、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将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

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8、谢绝到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个人录音、录像、拍照,对扰乱会议正常秩序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

9、公司聘请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5月20日14时

2、地点:浙江省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28号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系统及起止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五、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读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并宣布会议开始

2、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7《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股东发言提问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

5、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6、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议案

7、监票人宣读议案的现场表决结果

8、将现场投票表决结果传送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合并现场、网络投票结果

9、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10、宣读股东大会决议,与会董事签署会议文件

11、出席会议律师对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及议案表决结果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2、宣布本次股东大会闭幕

议案一: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二: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25年4月28日出具了中汇会审【2025】663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将2024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2023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871,553,824.89955,730,077.70-8.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542,645.16148,616,210.26-1.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2,585,776.75126,361,922.934.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6,190,295.24230,624,170.6724.09
2024年末2023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18,257,198.931,256,657,801.474.90
总资产1,885,230,514.781,750,850,622.447.68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88,523.05万元,较年初增加了13,437.99万元,同比增长7.68%。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货币资金371,364,565.5719.70451,818,227.2325.81-17.81
交易性金融资产100,268,005.145.3260,059,835.623.4366.95
应收票据64,116,894.663.4058,901,665.353.368.85
应收账款154,241,939.898.18199,716,116.4411.41-22.77
预付款项8,193,042.530.439,411,939.080.54-12.95
其他应收款339,864.040.02130,782.910.01159.87
存货100,714,301.185.3473,507,100.964.2037.01
其他流动资产23,248,004.101.2310,061,168.460.57131.07
流动资产合计822,486,617.1143.63863,606,836.0549.32-4.76
投资性房地产20,230.0020,230.00
固定资产965,454,941.1951.21789,502,243.6245.0922.29
在建工程1,075,429.530.0622,532,997.171.29-95.23
使用权资产4,399,785.770.23
无形资产66,224,776.793.5152,636,270.893.0125.82
长期待摊费用6,271,220.550.338,138,725.330.46-22.95
递延所得税资产14,243,184.040.7613,015,772.900.749.43
其他非流动资产5,054,329.800.271,397,546.480.08261.66
非流动资产合计1,062,743,897.6756.37887,243,786.3950.6819.78
资产总计1,885,230,514.78100.001,750,850,622.44100.007.68

变动较大的资产项目的分析:

1、货币资金年末余额为37,136.46万元,较年初下降17.81%,主要系报告期内因建设储能项目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现金增加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年末余额10,026.80万元,为结构性存款10,000.00万元及应收未到期利息26.80万元。

3、应收账款年末余额15,424.19万元,比年初下降22.77%,主要系报告期应收款回笼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33.99万元,比年初增长159.87%,主要系应收暂付款增加。

5、存货年末余额10,071.43万元,比年初增长37.01%,主要系煤炭库存及在途数量增加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年末余额2,324.80万元,比年初增长131.07%,主要系待

抵扣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7、固定资产年末余额96,545.49万元,比年初增长22.29%,主要系报告期储能电站建设完工增加固定资产所致。

8、在建工程年末余额107.54万元,比年初减少95.23%,主要系项目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9、使用权资产年末余额439.98万元,主要系长期租赁房产建筑物记入所致。

10、无形资产年末余额6,622.48万元,比年初增长25.82%,主要系储能电站建设增加土地使用权所致。

11、其他非流动资产年末余额505.43万元,比年初增长261.66%,主要系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二)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为56,475.27万元,较年初增加7,381.01万元,同比增长15.03%,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短期借款20,020,319.451.0618,018,394.441.0311.11
应付账款86,605,419.824.5955,794,035.883.1955.22
合同负债3,593,888.020.194,348,426.920.25-17.35
应付职工薪酬13,015,302.820.6914,809,091.070.85-12.11
应交税费28,094,654.781.4937,409,358.432.14-24.90
其他应付款12,327,865.930.6510,030,459.010.5722.9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972,396.561.11
其他流动负债611,750.210.03440,576.160.0338.85
流动负债合计185,241,597.599.83140,850,341.918.0431.52
应付债券339,102,620.6017.99322,543,625.5118.425.13
租赁负债3,444,805.880.18
递延收益26,950,207.501.4326,329,600.001.502.36
递延所得税负债10,013,470.360.531,219,045.750.07721.42
非流动负债合计379,511,104.3420.13350,092,271.2620.008.40
负债合计564,752,701.9329.96490,942,613.1728.0415.03

变动较大的负债项目的分析:

1、年末应付账款余额8,660.54万元,比年初增长55.22%,系应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2、年末应交税费余额2,809.47万元,比年初减少24.90%,主要系2023年企业所得税缓交导致。

3、其他应付款余额1,232.79万元,比年初增长22.90%,主要系报告期应付暂收款增加所致。

4、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2,097.24万元,主要系本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5、年末其他流动负债61.18万元,比年初增长38.85%,主要系期末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6、年末租赁负债余额344.48万元,主要系报告期记入长期租赁房产建筑物所致。

7、年末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1,001.35万元,比年初增长721.42%,主要系可转换债券利息调整影响所致。

8、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29.96%,比年初28.04%增加1.92个百分点。

(三)股东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股本400,487,298.0024,782.00400,512,080.00
其他权益工具52,219,774.8013,097,704.2039,122,070.60
资本公积354,303,176.09217,845.88354,521,021.97
盈余公积82,147,171.5914,549,950.4196,697,122.00
未分配利润367,500,380.99146,542,645.1686,638,121.79427,404,904.36

1、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增减变动原因及依据说明:

2024年度,本期共有22万元可转换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数为24,782股。同时,按照转换金额与发行金额的比例减少其他权益工具金额31,150.03元,转股时不足1股转股余额兑付221.56元,应付利息减少464.21元,应付债券-利息调整贷方增加22,819.51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其他权益工具

13,066,554.17元,差额217,845.88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盈余公积增减变动原因及依据说明:

本期盈余公积增加,系按照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导致。

3、未分配利润增减变动原因及依据说明:

本期未分配利润增加14,654.26万元,为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额;未分配利润减少8,663.81万元,系按照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454.99万元和根据公司2024年4月16日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议派发现金股利7,208.82万元导致。

(四)经营成果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155.3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417.63万元,下降8.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54.2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7.36万元,下降1.40%。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元

损益表项目2024年2023年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871,553,824.89955,730,077.70-8.81
营业成本613,698,300.89728,433,896.12-15.75
税金及附加4,500,666.844,088,013.7110.09
销售费用1,193,633.261,705,525.24-30.01
管理费用38,680,382.9934,902,110.5710.83
财务费用13,100,207.901,621,142.24708.09
研发费用31,277,417.1418,556,834.6068.55
其他收益3,402,332.771,952,225.9774.28
投资收益1,158,162.82923,242.9025.4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68,005.1459,835.62347.90
信用减值损失1,702,454.79-4,104,772.90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32,670.74-32,670.74不适用
资产处置收益-1,179,175.0744,823.54-2,730.70
营业外收入17,707,009.1429,308,438.32-39.58
营业外支出2,304,317.811,917,260.7220.19
所得税费用44,377,307.1145,515,710.49-2.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146,542,645.16148,616,210.26-1.40

变动较大的损益表项目的分析:

1、销售费用119.36万元,比2023年减少30.01%,主要系销售人员薪酬减少所致。

2、财务费用1,310万元,比2023年增长708.09%,主要系本期可转债利息增加、且利息资本化减少导致。

3、研发费用3,127.74万元,比2023年增长68.55%,主要系本期研发项目增加所致。

4、其他收益340.23万元,比2023年增长74.28%,主要系本期新增和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从而增加了递延收益的分摊所致。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6.8万元,比2023年增长347.90%,系本期末银行理财产品计提利息增加所致。

6、信用减值损失170.25万元,系本期应收账款余额下降,冲回上年已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

7、资产处置收益-117.92万元,系本期处置2#炉及附属设备的损失。

8、营业外收入1,770.70万元,主要为碳排放配额结余量的销售额,比2023年减少39.58%,主要系2024年出售的是2023年碳排放配额结余量17.49万吨,2023年出售的是2021年、2022年碳排放配额结余量38.24万吨。

(五)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元

东的净利润项目

项目2024年2023年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6,190,295.24230,624,170.6724.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3,779,900.69-175,752,696.91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087,302.30200,301,474.60-126.00

2024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619.03万元,同比增长

24.09%,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2024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377.99万元,比2023年增加净流出13,802.72万元,主要系储能示范项目建设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024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08.73万元,同比减少126%,

主要系上年度公司发行可转债收到现金增加所致。

三、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2023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70.37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60.3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30.323.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4912.39减少0.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4010.54减少0.14个百分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三: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四: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五: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542,645.1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20,186,485.49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512,080股,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2,092,174.40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9.2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六:

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职务薪酬,薪酬标准以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确定。

(二)独立董事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七:

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监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职务薪酬,薪酬标准以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确定。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0日

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2024年度工作情况分别作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