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港:关于“新港转债”转股数量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港转债”转股数量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
份总额10%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6年5月27日,累计已有人民币356,163,000元“新港转债”转为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数41,075,589股,占“新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573%。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6年5月27日,尚未转股的“新港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2,972,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3.5142%。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号)文件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公开发行了3,691,35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36,913.50万元,债券期限为6年,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30%、第二年为
0.50%、第三年为
1.00%、第四年为
1.50%、第五年为2.20%、第六年为3.00%。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
号文同意,公司36,913.5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5月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港转债”,债券代码“111013”。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已发行的“新港转债”自2023年
月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9.18元/股,最新的转股价格为8.67元/股。
(四)可转债回售情况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新港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新港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新港转债”的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7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新港转债”回售申报期内,回售的有效申报数量为
张,回售金额为
元。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新港转债”自2023年9月14日开始转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的股份数累计达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时及时进行披露,现将可转债转股情况披露如下:
截至2026年5月27日,累计已有人民币356,163,000元“新港转债”转为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数41,075,589股,占“新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573%。
截至2026年5月27日,公司尚未转股的“新港转债”金额为12,972,000元,占“新港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3.5142%。
三、股本变动情况
| 股份类别 | 变动前(2026年3月31日) | 本次可转债转股 | 其他股份变动 | 变动后(2026年5月27日)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0 | 0 | 0 | 0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400,591,997 | 40,934,592 | 0 | 441,526,589 |
| 总股本 | 400,591,997 | 40,934,592 | 0 | 441,526,589 |
注:本次变动前数据以2026年3月31日股本结构为基准,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四、转股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变化
本次股本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
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由74.64%被动稀释至67.72%,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变动前(2026年3月31日) | 变动后(2026年5月27日)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 | 299,021,050 | 74.64 | 299,021,050 | 67.72 |
五、其他投资者如需了解“新港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摘要。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电话:0575-83122625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