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4-27  聚合顺(60516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4-032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纬十路389号杭州聚合顺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9,041,36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2.371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董事长傅昌宝先生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姚双燕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9,041,36010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39,041,36010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9,041,36010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9,041,36010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9,041,36010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9,041,36010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9,041,36010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9,041,3601000000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24,041,3601000000

10、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9,041,3601000000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9,041,3601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4,041,3601000000
6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4,041,3601000000
7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4,041,3601000000
8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24,041,3601000000
9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24,041,3601000000
10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4,041,3601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0、议案1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关联股东傅昌宝、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海南永昌新材料有限公司、毛新华、傅永宾回避表决,其持股数未计入有表决权的总股数;本次议案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海珍 闵未若雁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