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顺: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可转债的公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可转债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配售可转债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61号)同意注册,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3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3,800.00万元,期限6年。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106号文同意,公司33,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8月15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合顺转债”,债券代码“111020”。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昌宝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昌控股”)、海南永昌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永昌”)通过原股东配售分别认购“合顺转债”160,650张、644,910张、373,440张,占“合顺转债”发行总量的4.75%、19.08%、11.05%,合计持有“合顺转债”1,179,000张,占“合顺转债”发行总量的34.88%。
二、可转债减持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接到实际控制人傅昌宝先生的通知,其一致行动人永昌控股、海南永昌于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4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合顺转债”53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5.68%,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 | 减持方式 | 本次减持前持有数量(张) | 本次减持前占发行总量比例(%) | 本次减持数量(张) | 本次减持数量占发行总量比例(%) | 本次减持 后持有数 量(张) | 本次减持后占发行总量比例(%) |
永昌控股 | 大宗交易 | 644,910 | 19.08 | 500,000 | 14.79 | 144,910 | 4.29 |
海南永昌 | 大宗交易 | 373,440 | 11.05 | 30,000 | 0.89 | 343,440 | 10.16 |
傅昌宝 | - | 160,650 | 4.75 | 0 | 0 | 160,650 | 4.75 |
合计 | - | 1,179,000 | 34.88 | 530,000 | 15.68 | 649,000 | 19.20 |
注:1.上表中发行总量为初始发行总量3,380,000张。
特此公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