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年4月30日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签到处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4月30日下午14:00正式开始,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在会议开始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大会秘书处按股东持股数排序发言,股东发言时应向大会报告所持股数和姓名,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的主要议题,发言时请简短扼要,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无关的发言及质询,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有权要求股东停止发言。
七、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弃权”,请与会股东认真填写表决票。大会表决期间,股东不得再进行发言。
八、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九、表决投票统计,由股东代表和公司监事参加,表决结果当场以决议形式公布。
十、本公司将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以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
十一、公司董事会聘请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本次的会议决议及法律意见书将于本次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公告。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类型和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会议时间: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下午14:00会议地点:杭州市钱塘区纬十路389号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5年4月30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5年4月30日)的9:15-15:00。
(四)会议出席人员
1、2025年4月2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二、会议议程
(一)报告会议出席情况,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推举负责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的计票和监票的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
(四)议案说明并审议;
序号
序号 | 议案名称 |
非累计投票议案 | |
1 |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 |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5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 | 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7 |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8 |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
9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
10 | 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11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2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1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五)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六)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七)股东投票表决;
(八)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九)宣读投票结果和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围绕公司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目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全体董事勤勉尽责,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稳健提升,助力业务持续发展。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总体经营情况
2024年,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积极领导下,加大规范管理、内控治理等工作力度,紧紧围绕既定的生产经营计划目标,认真实施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推进公司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坚持“延链补链强链”战略,深耕尼龙新材料领域,加速产能布局与产品结构优化。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6,821.56万元,同比增长19.11%;利润总额42,204.50万元,同比增长76.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030.44万元,同比增长52.66%。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09,747.12万元,同比增长30.14%;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2,346.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40%;每股收益0.9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53%。
二、2024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及决策
2024年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4次,主要决策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核心议案内容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4年3月28日 | 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年度事项。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4年4月22日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4年6月7日 | 选举周明生、韩林静、尹德军为独立董事,筹备临时股东大会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4年6月19日 | 决议不向下修正“聚合转债”转股价格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4年6月25日 | 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完善治理结构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4年7月17日 | 明确可转债发行方案,募集资金3.38亿元用于尼龙新材料项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4年8月27日 | 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新增1亿元担保额度支持子公司发展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4年9月6日 | 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置换预先投入资金8,156.73万元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4年10月8日 | 通过股份回购预案,拟以1,000万-2,000万元回购股份并注销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4年10月22日 | 提议向下修正“聚合转债”转股价格,应对股价波动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24年11月7日 | 落实股东大会决议,修正“聚合转债”转股价格至合理区间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2024年11月22日 | 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2024年12月18日 | 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结构,延期至2025年完成 |
(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2024年公司共计召开5次股东大会,分别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至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认真研究,提出意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各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相关会议,无缺席会议情况。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现场调研、参加会议等多种方式,持续关注公司发展及经营情况,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所属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提出建设性意见,发挥独立董事对公司治理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信息披露情况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持续细致规范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和投资者。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了解投资者需求,通过调研、网上业绩说明会、E互动、投资者电话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建立和维护良好的互动关系,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保护了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七)“合顺转债”发行成功
2024年6月,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61号),2024年7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3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3,800.00万元。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106号文同意,公司33,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8月15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合顺转债”,债券代码“111020”。
三、2025年董事会重点工作2025年,公司董事会继续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紧紧围绕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认真实施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推进公司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一)积极完成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目标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公司管理层落实既定的经营指标,围绕公司制定的生产经营计划目标,落实各项管理机制,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指标的顺利完成,组
织好整个企业的生产协同、组织协同、管理协同,推进公司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真正发挥管理效益,不断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提升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2025年,公司经营管理层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定期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建设,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完善企业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升公司管理效益。公司将继续规范制度执行,强化监督检查,及时识别公司经营及财务风险,有效增强公司风险防控和风险化解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构建规范、透明、高效的公司治理体系,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夯基筑本。
(三)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公司规范运作的透明度。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继续本着公平、公开、守信的原则,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
(四)积极拓展产品应用领域,提升市场占有率公司始终紧跟市场发展需求,未来加强市场分析与调研,积极寻找并开拓可能的各应用领域或业务场景,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细化销售管理,持续提升市场份额和客户,进一步提升全球化品牌影响力。
(五)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公司将合理审慎地进行募集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按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认真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推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实现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
(六)研发创新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进一步强化研发队伍建设,在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等方面持续加大研发力度,推动量产。通过“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应用”的完整闭环,公司致力于将技术创新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力,不断整合和优化产业链的资源配置,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2024年,董事会恪守职责,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2025年,我们将继续以股东利益为核心,深化产业链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全体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
议案二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代表:
2024年,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董事会决策程序、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及高管履职情况等进行全面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列席全部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涵盖定期报告审议、募投项目管理、融资担保、内部控制等重大议题,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的主要议案 |
2024年3月28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利润分配、担保额度、续聘审计机构等12项议案 |
2024年4月22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24年7月17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审议可转债发行方案、上市安排、募集资金专户设立等3项议案 |
2024年8月27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新增担保额度及对象等3项议案 |
2024年9月6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审议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等2项议案 |
2024年10月28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24年12月18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审议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建设进度延期等2项议案 |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监事会全程参与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为:
1.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2.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情形;
3.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监管要求。
(二)财务及内部控制管理
1.定期报告审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2024年各季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确认财务数据真实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公允;
2.募集资金管理:对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调整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等事项进行专项监督,确认资金使用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监管要求;
3.内部控制有效性:公司内控体系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持续完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内控执行情况。
(三)重大事项监督
1.融资担保:审议通过新增对孙公司山东聚合顺鲁化经贸有限公司1亿元担保额度,确认担保风险可控,程序合规;
2.募投项目调整: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及投资结构调整进行审议,认为调整方案合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3.可转债发行上市:监督可转债发行方案、上市安排及资金专户设立,确保流程符合证监会及交易所规定。
三、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强化监督职能,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深化合规监督:加强对董事会决策程序、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审查,防范重大经营风险;
2.财务专项检查:联合审计委员会对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项目进行专项审计,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3.内控优化督导:推动公司完善风险预警机制,重点关注子公司及新业务
领域的内部控制执行;
4.提升履职能力:组织监事学习最新监管政策及行业动态,提升专业监督水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30日
议案三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是:聚合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聚合顺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2024年度,在国内外市场需求、产品价格波动加剧的情况下,公司及时调整市场策略,通过新客户开发、产品规格多样化等手段,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16,821.56万元,较2023年增加114,985.03万元,增幅为19.1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030.44万元,较2023年度增加10,358.76万元,增幅为52.66%。年末公司资产总额609,747.12万元,较上年末增长30.14%,其中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分别为425,155.73万元、184,591.39万元、292,024.86万元、97,391.35万元,分别较上年末增长30.10%、
30.24%、16.00%、302.5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68.33万元,较2023年度减少48,103.68万元,降幅92.56%。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变动额 | 变动幅度 |
总资产 | 609,747.12 | 468,522.36 | 141,224.76 | 30.14% |
总负债 | 389,416.21 | 275,934.73 | 113,481.48 | 41.1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20,330.91 | 192,587.63 | 27,743.28 | 14.41% |
营业收入 | 716,821.56 | 601,836.53 | 114,985.03 | 19.11% |
营业利润 | 42,368.04 | 24,008.10 | 18,359.94 | 76.47%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0,030.44 | 19,671.68 | 10,358.76 | 52.66%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95 | 0.62 | 0.33 | 53.23%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收益率(%) | 16.53 | 11.99 | 4.54 | 37.86% |
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 | 63.87 | 58.89 | 4.98 | 8.45% |
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变动金额 | 变动幅度 |
货币资金 | 276,463.69 | 208,755.83 | 67,707.86 | 32.43% |
应收账款 | 14,175.69 | 7,545.18 | 6,630.50 | 87.88% |
应收款项融资 | 44,173.41 | 55,163.87 | -10,990.46 | -19.92% |
预付款项 | 12,837.32 | 18,706.77 | -5,869.45 | -31.38% |
其他应收款 | 701.25 | 383.99 | 317.26 | 82.62% |
存货 | 57,645.50 | 24,776.42 | 32,869.08 | 132.66% |
其他流动资产 | 19,158.86 | 11,455.15 | 7,703.71 | 67.25% |
流动资产合计 | 425,155.73 | 326,787.21 | 98,368.52 | 30.10% |
固定资产 | 100,289.52 | 93,694.14 | 6,595.38 | 7.04% |
在建工程 | 62,768.08 | 26,745.28 | 36,022.80 | 134.69% |
使用权资产 | 643.53 | 643.53 | 100.00% | |
无形资产 | 20,080.67 | 20,489.59 | -408.92 | -2.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09.60 | 806.14 | 3.46 | 0.4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4,591.39 | 141,735.15 | 42,856.24 | 30.24% |
资产总计 | 609,747.12 | 468,522.36 | 141,224.76 | 30.14% |
应付票据 | 266,293.00 | 228,248.00 | 38,045.00 | 16.67% |
应付账款 | 13,120.56 | 10,620.63 | 2,499.93 | 23.54% |
合同负债 | 7,848.41 | 8,594.80 | -746.39 | -8.68% |
应付职工薪酬 | 1,065.21 | 977.12 | 88.09 | 9.02% |
应交税费 | 2,015.28 | 1,611.22 | 404.06 | 25.08% |
其他应付款 | 675.47 | 665.40 | 10.07 | 1.51% |
其他流动负债 | 940.63 | 1026.22 | -85.59 | -8.3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6.31 | 66.31 | 100.00% | |
流动负债合计 | 292,024.86 | 251,743.40 | 40,281.46 | 16.00% |
长期借款 | 39,502.18 | 2,000.54 | 37,501.64 | 1874.58% |
应付债券 | 53,213.52 | 18,697.41 | 34,516.11 | 184.60% |
租赁负债 | 618.00 | 618.00 | ||
递延收益 | 4,057.65 | 3,393.38 | 664.27 | 19.5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0.00 | 0.00 | 0.00 | |
预计负债 | 0.00 | 100 | -100.00 | -1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7,391.35 | 24,191.33 | 73,200.02 | 302.59% |
负债合计 | 389,416.21 | 275,934.73 | 113,481.48 | 41.13% |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32.43%,主要系本期作为票据保证金的其他货币资金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87.88%,主要系期末较上年期末外销订单增长所致。
3、预付账款: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减少31.38%,主要系本期以票据结算的纤维级切片销售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82.62%,主要系本期应收增值税退税金额及客户押金保证金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所致。
5、存货: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132.66%,主要系本期末子公司二期试运行存货增加。
6、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67.25%,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7、在建工程: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134.69%,主要系本期各基地新增在建项目投入所致。
8、使用权资产: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100.00%,系本期新增办公场所租赁。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100.00%,系本期新增办公场所租赁。
10、长期借款: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37,501.64万元,增加1,874.58%,主要系本期新增子公司项目贷增长所致。
11、应付债券: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184.60%,主要系本期新增二期可转债。
12、预计负债: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减少100.00%,系上期诉讼相关事项在本期已完结。
(二)股东权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变动金额 | 变动幅度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1,557.21 | 31,556.50 | 0.71 | 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2,979.19 | 2,785.00 | 194.19 | 6.97% |
资本公积 | 50,262.22 | 50,252.76 | 9.46 | 0.02% |
盈余公积 | 12,283.44 | 10,145.13 | 2138.31 | 21.08% |
未分配利润 | 95,264.41 | 76,386.01 | 18878.40 | 24.71% |
归属于母公司所 | 192,346.47 | 171,125.41 | 21221.06 | 12.40% |
有者权益合计
有者权益合计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20,330.91 | 192,587.63 | 27743.28 | 14.41% |
1、盈余公积: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21.08%,本期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所致。
2、未分配利润: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加24.71%,本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三)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变动金额 | 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 716,821.56 | 601,836.53 | 114,985.03 | 19.11% |
营业成本 | 659,073.67 | 561,495.79 | 97,577.88 | 17.38% |
销售费用 | 1,018.84 | 1,149.40 | -130.556153 | -11.36% |
管理费用 | 4,085.02 | 3,710.01 | 375.00549 | 10.11% |
研发费用 | 17,907.14 | 15,840.14 | 2,067.00 | 13.05% |
财务费用 | -4,770.75 | -4,770.76 | 0.01 | 0.00% |
利润总额 | 42,204.50 | 23,887.15 | 18,317.35 | 76.68% |
所得税费用 | 5,651.84 | 2,188.31 | 3,463.54 | 158.27% |
净利润 | 36,552.66 | 21,698.85 | 14,853.81 | 68.45% |
1、研发费用: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3.05%,主要系子公司研发费用增长所致。
2、净利润: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68.45%,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项目达产利润增加及下游市场总体行情有所回暖所致。
(四)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年度为净流入3,868.33万,较上年度净流入量减少92.56%,主要系本期自开承兑保证金增长及存货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年度净流出44,023.98万,主要系本期各基地在建项目投资增长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年度净流入60,765.38万,主要系本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变动金额 | 变动幅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68.33 | 51,972.01 | -48,103.68 | -92.5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023.98 | -23,616.97 | -20,407.01 | 86.4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765.38 | -22,231.39 | 82,996.77 | -373.3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1,159.03 | 6,465.33 | 14,693.70 | 227.27% |
期新增二期可转债及鲁化项目贷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
议案四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代表:
公司已于2025年4月10日披露了《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媒体披露的《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
议案五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各位股东及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0,304,358.6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3,831,086.1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1,383,108.6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00,018,348.79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52,644,080.12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分红政策的规定,现提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15,572,082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为基数,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1.3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1,971,086.91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05%,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3.98%,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由于本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及存在股份回购注销的情况,实际派发股本基数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数为准。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媒体披露的《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
议案六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及市场行情变化,结合财务状况,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敞口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授信开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优化决策流程、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综合融资业务,并同意董事会将该权限转授至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的经营管理层人员。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金融机构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开展综合融资业务,办理公司相关资产的质押/抵押手续,确定资产估值标准,签署一切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贷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业务相关的其他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文件等,以及完成融资业务涉及的各项审批及操作流程。上述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与落实。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
议案七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各位股东及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文件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媒体披露的《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
议案八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公司已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公司拟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媒体披露的《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
议案九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及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规模,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与审核,整理出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以及拟出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具体薪酬方案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并提出建议,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姓名
姓名 | 职务 | 税前薪酬(万元) |
傅昌宝 | 董事长 | 144.28 |
毛新华 | 董事、总经理 | 50.15 |
姚双燕 |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39.79 |
傅永宾 | 董事 | 38.69 |
周明生 | 独立董事 | 3.62 |
韩林静 | 独立董事 | 3.62 |
尹德军 | 独立董事 | 3.62 |
沈红燕 | 监事会主席 | 27.16 |
沈琴 | 监事 | 15.13 |
罗小虎 | 监事 | 9.66 |
陈勇(离任) | 独立董事 | 3.50 |
俞婷婷(离任) | 独立董事 | 3.50 |
二、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1、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不领取薪酬。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7万元/年(税前),按月领取。
3、监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监事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
杜淼(离任)
杜淼(离任) | 独立董事 | 3.50 |
议案十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6亿。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为人民币205,000万元,含已提供担保余额134,435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为人民币55,000万元,含已提供担保余额22,500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上述担保额度主要用于银行授信担保,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授信开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公司可向被担保的子公司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一次或分次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数额、期限、方式等以相应合同约定为准。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指定的经营管理层人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媒体披露的《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
议案十一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经办人员全权负责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等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媒体披露的《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及《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
议案十二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细化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精神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媒体披露的《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
议案十三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媒体披露的《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