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柏特: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要求。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霍吉良先生主持,董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