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柏特: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0-30  利柏特(605167)公司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

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0月28日,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

(1)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

(2)2023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3,580,005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10月26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

(3)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解锁条件已成就。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根据《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所

获标的股票分2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

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披露了《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根据上述锁定期及解锁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一个锁定期于2024年10月27日届满。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分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说明如下: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的解锁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根据相应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结果确定解锁比例,具体如下:

解锁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对应解锁比例
第一个解锁期2023年较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50%
第二个解锁期2024年较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4%5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为摊销公司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若有)所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251.71万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232.02万元后,较2022年增长39.57%。

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已达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层面进行绩效考核,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具体如下:

个人绩效评定结果合格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锁比例100%0%

根据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个人层面绩效情况,经考核,个人绩效评定结果均为“合格”,符合全额解锁条件。综上所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成就,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解锁股份数量为1,790,00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0%。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情况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情况,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成就,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票总数的50%,解锁股份数量为1,790,00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0%,符合《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五、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1、根据《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处置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权益。

2、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