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柏特: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605167证券简称:利柏特公告编号:2026-013债券代码:111023债券简称:利柏转债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18,544,635.0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57,540,216.7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9,070,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
为443,916,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195,8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0.1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2,195,800.00 | 50,162,508.00 | 19,089,420.00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18,544,635.01 | 240,493,449.06 | 190,184,140.79 |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657,540,216.73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91,447,728.0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16,407,408.29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91,447,728.0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 现金分红比例(%) | 42.26 | ||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否 | ||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如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8,544,635.01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2,195,8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专注工业模块设计和制造、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等全链条服务,为石油化工、油气能源、核电工程、矿业等领域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一体化定制解决方案。随着下游领域模块化建造趋势持续深化,工程建造集约化、集成化特征日益凸显,市场对大型工业模块及配套工程服务的需求稳步提升,下游客户对公司技术研发水平、规模化生产能力及营运资金储备的要求不断提高,行业整体呈现技术壁垒高、资金占用大、项目周期长的显著特点。
2、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国内少数具备大型、超大型工业模块设计和制造能力的企业,长期深耕工业模块工程领域,不断积累核心设计技术、制造工艺与项目管理经验,具备多行业、多场景大型装置模块的成熟落地实施能力。现阶段,公司正处于业务规模扩张与核心能力升级的关键发展阶段,需持续投入资金开展技术研发、产能扩建升级、生产基地优化,进一步扩大经营优势,巩固技术壁垒与市场竞争力,为公司中长期稳健经营与业务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3、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2,122.81万元,实现净利润21,854.46万元。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为466,736.1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03,596.67万元,整体偿债能力稳健。随着业务持续拓展、大型项目落地及产能布局推进,公司项目履约、原材料采购、生产运营等方面的投入,使得公司存在持续的中长期资金需求,合理的资金储备能够有效保障项目顺利推进、日常生产经营有序运转,助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用于支持公司的项目建设和补充营运资金,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助力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回报。
(三)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中小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公司将及时披露分段表决情况。同时,公司将于近期召开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就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现金分红等事项与公司沟通交流,提出意见或建议。
(四)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将统筹自身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合理平衡,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稳步提高现金分红水平,提升投资者合理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