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柏特: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8-05  利柏特(605167)公司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7月3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1上海利柏特投资有限公司183,454,67035.98
2振石集团(香港)和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60,439,94311.85
3张家港保税区兴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900,0003.51
4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16,509,1123.24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3,045,5972.56
6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11,000,0582.16
7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0,002,4921.96
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宜灵活9,612,5001.89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9沈斌强7,500,0001.47
10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5,254,8021.03

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总数的比例(%)
1上海利柏特投资有限公司183,454,67035.98
2振石集团(香港)和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60,439,94311.85
3张家港保税区兴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900,0003.51
4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16,509,1123.24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3,045,5972.56
6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11,000,0582.16
7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0,002,4921.96
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9,612,5001.89
9沈斌强7,500,0001.47
10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5,254,8021.03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