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行: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遵循《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告前六个月(即2022年11月27
日至2023年5月2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2023年6月13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下列8名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均无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序号 | 姓名 | 买卖期间 | 自查期间 | 自查期间 | 备注 |
合计买入(股) | 合计卖出(股) | ||||
1 | 青岛多多行投资有限公司 | 2023/4/20 | 0 | 181,900 | 控股股东 |
2 | 王川 | 2023/3/7-2023/4/20 | 0 | 102,9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3 | 张昊 | 2023/3/7-2023/3/10 | 0 | 7,3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4 | 代秀菊 | 2023/3/7 | 0 | 200 | 监事 |
5 | 王蕾 | 2023/3/7 | 0 | 300 | 监事 |
6 | 陈胜 | 2023/3/7 | 0 | 900 | 高级管理人员 |
7 | 李达 | 2023/3/7-2023/3/10 | 0 | 6,000 | 高级管理人员 |
8 | 谢娇 | 2023/3/7 | 0 | 145 | 激励对象 |
9 | 程姝华 | 2023/1/5-2023/3/13 | 3,300 | 3,800 | 激励对象 |
10 | 赫晓勇 | 2023/4/12 | 0 | 800 | 激励对象 |
11 | 齐维领 | 2022/12/28-2023/2/8 | 0 | 1,200 | 激励对象 |
12 | 马美月 | 2023/1/4-2023/5/8 | 800 | 1,400 | 激励对象近亲属 |
13 | 王亚曦 | 2023/2/2-2023/4/13 | 0 | 4,400 | 激励对象 |
14 | 厉莹 | 2023/1/10 | 0 | 200 | 激励对象近亲属 |
15 | 晏晚琴 | 2022/12/28-2023/1/31 | 300 | 300 | 激励对象 |
16 | 左博云 | 2023/1/11 | 0 | 300 | 激励对象近亲属 |
公司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股票的记录,并结合筹划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对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进行了核查:
1、公司在策划、论证、决策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有关保密制度的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及时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激励计划首次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2、根据公司核查及上表所列示的激励对象及项目工作人员出具的书面承诺,
其本人或其近亲属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正在筹划股权激励事项,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激励对象及项目工作人员在知悉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后,未向任何人员透露。上表所列示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独立分析判断而进行的操作,未受知悉公司可能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信息的影响,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告前6个月内,公司未发现核查对象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