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人行未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
605168公司简称:三人行
三人行未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6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次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2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151,788,229.92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9.92%。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公司股票简况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三人行 | 605168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达 | 杜雪娇 |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C座12层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C座12层 |
| 电话 | 010-57648016 | 010-57648016 |
| 传真 | 010-57648019 | 010-57648019 |
| 电子信箱 | investors@topsrx.com | investors@topsrx.com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公司是专业从事整合营销服务的科技型企业,深耕科技营销领域,以互联网数据技术为核心驱动力,业务覆盖智能创意策划、数据化投放运营及基于互联网数据的精准营销服务。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技术,持续推动营销全链路数字化、智能化升级。
在行业政策方面,报告期内,数字营销行业相关监管与支持政策体系持续完善。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相关指导意见,围绕数字消费扶持与营销赋能,推动数字消费供给多元化,支持数字营销企业创新发展,促进数字营销与产业生态深度融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关于维护广告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的通知》,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与互联网广告活动,重点整治利用人工智能假冒公众人物发布广告、“软文”广告等乱象;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部署开展个人信息保护系列专项行动,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明确数字营销领域个性化推送需提供便捷退出方式,规范开屏广告跳转行为,切实守护用户信息安全。上述政策从产业支持、市场监管、信息安全、合规标准等多个维度协同发力,既为数字营销行业创新发展提供了良好政策环境,也对行业合规经营、规范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有利于推动我国数字营销行业朝着健康、有序、高质量方向持续发展。
在行业趋势方面,2025年中国数字营销行业整体保持稳健增长,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以AI和数据为核心的数智化能力,正从决策逻辑、内容生产、用户洞察三大维度系统性突破传统营销瓶颈,推动全域、全场景融合营销成为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与核心路径。AI技术深度渗透行业全链条,已经由效率提升工具升级为核心基础设施,驱动内容生产、精准投放及用户运营全链路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动行业整体从流量扩张模式,转向高质量、合规化的精细化运营新阶段。
在价值导向和用户体验方面,行业价值正从“流量至上”向“价值优先”范式转型,平台属性、内容生态与社会价值均发生深刻变革;科技营销领域“线上线下双轮驱动”趋势进一步深化,线上线下协同已从“加分项”转变为企业生存与竞争的“必修课”。消费者既追求线上服务的效率与个性化推荐,也重视线下体验的确定性、真实感与即时满足,这种需求的本质并非线上与线下渠道的简单叠加,而是通过技术、数据与策略的深度融合,为用户构建无断点、个性化且可追踪的完整体验闭环。从营销活动整合向产业生态融合的跨越,预示着行业未来竞争将进入更高维度。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主要业务
三人行未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以数据能力为关键支撑,深耕科技营销领域,是一家专业的科技型数字营销企业。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数字营销、场景活动、校园媒体营销等综合服务,依托数智化技术与全渠道营销体系,为客户实现多场景、广覆盖、高效率的营销信息触达,高效满足客户全国范围内跨媒体、多渠道的品牌曝光与产品服务推广需求。
数字营销服务是指公司围绕客户在互联网媒体领域的营销传播需求,依托AI、大数据等数智化技术,为客户提供涵盖智能创意策划、媒介策略优化、媒体资源采购及营销效果量化评估于一体的专业化科技营销服务。公司数字营销服务主要分为广告投放代理、广告方案策划与执行两大类别。
场景活动服务是指在文艺赛事、节目、会展、路演以及会议、发布会或座谈会等各种场景活动中,为客户提供创意策划、文案撰写、场地租赁、物料采购、活动现场管理协调等专业化服务。公司已积累了丰富的活动策划与执行经验,能够为客户设计出互动性、体验性及感染性较强的活动营销方案。通过在不同场景中植入客户品牌及产品服务信息,增强传播效果,满足广告主的品牌推广、产品营销等多样化营销需求;或者依托专业的会议组织及管理能力,圆满完成客户会议活动方案的执行工作,实现客户高标准的会议组织要求。
(二)经营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包括销售模式和采购模式两部分。
1、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直接销售的销售模式。公司具备专业的整合营销服务能力,以及线上线下广泛覆盖的媒体资源网络。在业务开拓过程中,公司能够深入发掘客户在数字营销、场景活动等领域中的不同营销需求,并通过部门间协作获取客户多种类型的营销业务机会,为客户提供整合营销服务,提升客户服务满意度与黏性。例如,公司为中国电信同时提供了数字营销服务、场景活动服务和校园媒体营销服务,为中国工商银行同时提供了数字营销服务和场景活动服务,为伊利集团同时提供了数字营销服务和校园媒体营销服务,能够满足客户在全国范围内跨媒体、多渠道的品牌曝光和产品推广的营销需求。
2、采购模式
对于数字营销服务及场景活动服务,公司采用以销定购的采购模式。
(1)数字营销服务公司采用需求驱动、以销定采的数字营销媒体采购模式,依据客户全域投放与效果转化需求,动态对接互联网媒体资源。公司通过商务洽谈与程序化采购相结合的方式,高效对接主流媒体流量与内容生态,核心覆盖字节系、腾讯系、小红书、哔哩哔哩、快手、百度、爱奇艺、知乎、微博等全域流量平台,提供信息流、视频贴片、创意中插、开屏、顶部通栏、画中画、擎天柱、互动广告、搜索广告、视频号原生广告、AI动态创意广告、互动体验广告、短剧植入、直播带货广告等全形态广告资源,全面支持短视频、直播电商、微短剧、内容共创等新兴营销场景,实现全链路品效协同。公司与供应商采用协商定价、合规签约模式,合同类型包括年度框架合作、项目专属协议、线上排期确认、单项执行合同等,适配长期稳定合作与短期灵活投放,全面满足客户全域营销、品效协同、数据合规的最新业务需求。
(2)场景活动服务公司场景活动服务主要采用以销定购的采购模式,根据与客户协商确定的场景活动方案,按需采购专业服务、物料、场地租赁等内容。公司主要通过商务洽谈的方式租赁场地并对外采购。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025年 | 2024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3年 | |
| 总资产 | 4,148,357,342.89 | 4,615,014,780.60 | -10.11 | 4,904,028,193.3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723,549,852.11 | 2,687,273,138.24 | 1.35 | 2,915,395,566.28 |
| 营业收入 | 3,664,685,547.53 | 4,208,396,009.71 | -12.92 | 5,283,543,150.93 |
| 利润总额 | 226,866,720.94 | 128,326,811.25 | 76.79 | 586,067,259.9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9,936,278.84 | 123,304,882.49 | 54.04 | 527,984,208.3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96,639,648.83 | 235,151,892.60 | -16.38 | 408,370,575.5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3,471,172.58 | 122,161,563.25 | 344.88 | 128,026,138.84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05 | 4.40 | 增加2.65个百分点 | 19.28 |
| 基本每股收益 | 0.90 | 0.66 | 36.36 | 4.24 |
| (元/股)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0 | 0.66 | 36.36 | 4.24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 营业收入 | 816,942,046.09 | 839,780,875.56 | 912,260,557.79 | 1,095,702,068.0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3,461,620.82 | 70,745,421.46 | 248,762.64 | 45,480,473.9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8,222,202.37 | 108,433,861.27 | 29,766,546.83 | 40,217,038.3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1,490,634.31 | 437,168,612.45 | -60,748,168.31 | 35,560,094.13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1,961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9,867 |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青岛多多行投资有限公司 | 0 | 56,214,292 | 26.66 | 0 | 质押 | 8,5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钱俊冬 | 0 | 25,643,568 | 12.16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 泰安市众行投资合伙 | -5,538,955 | 20,813,155 | 9.87 | 0 | 质押 | 6,550,000 | 境内 |
| 企业(有限合伙) | 非国有法人 | ||||||
| 崔蕾 | 0 | 10,166,729 | 4.82 | 0 | 质押 | 3,350,000 | 境内自然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532,766 | 3,002,253 | 1.42 | 0 | 未知 | 其他 | |
|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客户资金-人民币资金汇入 | 2,649,292 | 2,652,672 | 1.26 | 0 | 未知 | 其他 | |
| 王川 | 0 | 1,112,475 | 0.53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 常健 | 1,030,505 | 1,030,505 | 0.49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 吴智明 | 986,100 | 986,100 | 0.47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 赵海霞 | 980,200 | 980,200 | 0.46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钱俊冬和崔蕾为夫妻关系,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青岛多多行和泰安众行为钱俊冬控制的企业;崔蕾持有青岛多多行30%的股权,崔蕾为泰安众行的有限合伙人。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6,468.55万元,同比下降12.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18,993.63万元,同比增长54.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663.96万元,同比下降16.3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