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通燃气: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确认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度薪酬考核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2022年度税前薪酬(人民币万元) |
刘洪兵 | 董事长、总经理 | 241.78 |
姜述安 | 董事、副总经理 | 147.77 |
秦明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97.34 |
王京 | 董事、副总经理 | 55.18 |
赵勇 | 副总经理 | 64.24 |
朱疆燕 | 财务总监 | 65.30 |
靳虹 | 总工程师 | 53.91 |
上述刘洪兵、姜述安、秦明、王京按照在公司担任的行政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二、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固定薪酬和浮动薪酬两部分组成:其中固定薪酬按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按月发放;浮动薪酬根据绩效、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计算发放。
独立董事对上述方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的核算及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薪
酬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薪酬方案。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