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通燃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
议
资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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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须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股东会顺利召开,特制订会议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股东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
二、股东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会议开始后,会议签到与登记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五、会议开始后请全体参会人员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或拍照,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会议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会正常程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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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3议案一:202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5议案二: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11议案三: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13议案四: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4议案五: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15议案六:关于公司2026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20议案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1议案八: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8
议案九: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0听取报告事项:2025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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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股东大会届次: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上午11:30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上午11:30网络投票时间:本次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洪通工业园公司会议室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6日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主持人:董事长刘洪兵先生会议出席对象: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其他人员
会议议程:
一、宣布现场到会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及代表股份数
二、宣读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
三、介绍本次大会见证律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四、推举计票、监票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一)202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2026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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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九)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听取报告事项:《2025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现场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及解答问题(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3分钟)
七、现场股东或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八、休会,监票人、计票人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九、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大会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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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202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切实履行股东赋予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战略引领作用。董事会高效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扎实推进董事会决策落地,并持续强化信息披露的合规性与及时性。全体董事勤勉尽责,立足战略高度,精准把握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布局和培育发展新动能,有力推动了公司经营质量与管理水平的稳步提升,为构建高质量发展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董事会2025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27,329,985.6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61%,实现利润总额149,423,205.82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8.9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591,386.06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9.77%。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525,684,623.67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56%;净资产为2,078,693,648.8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47%,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2,006,552,010.68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44%。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因董事谭秀连先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选举刘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相关选举程序已完成,董事会成员变更工作已落实。
(一)董事会的召集及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的治理规范,针对各领域的重点工作,公司共计召开7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30项。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做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 会议名称 | 会议日期 | 审议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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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届十五次 | 2025.2.6 |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三届十六次 | 2025.4.17 | 1、审议《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听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3、审议《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5、审议《关于批准报出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6、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7、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8、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10、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11、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1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3、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4、审议《关于确认及预计在关联银行存贷款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5、审议《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报告》;16、审议《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8、审议《关于推举刘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9、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三届十七次 | 2025.4.28 |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三届十八次 | 2025.8.28 | 1、审议《关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审议《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 三届十九次 | 2025.9.22 | 审议《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 三届二十次 | 2025.10.30 |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 三届二十一次 | 2025.12.1 | 1、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审议《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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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会的召集及决议执行情况2025年,董事会共提请并组织召开了2次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12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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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严格遵照股东会的授权,认真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履行股东会、董事会的通知召集程序、登记出席程序、决议表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会议的合法性、有效性,并严格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对公司运作过程中出现的各自专业领域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2025年度,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审议有关事项,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促进了公司持续发展。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深入了解公司发展及经营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财务报告、风险防控、公司治理等事项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专业意见,对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突显了独立董事制度对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优势和作用。
(五)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2025年,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公司持续在多方面推进公司治理工作,积极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证券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开展相关专题培训,公司将继续完善和规范相关制度体系建设,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六)公司信息披露情况2025年,公司董事会恪守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遵守证券监管法规要求,构建了全方位、多渠道的信息披露体系。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包括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在内的常规性文件,并同步刊载了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就重大事项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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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多项专项报告与专业意见。通过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全体股东及广大投资者披露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增强了公司经营动态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七)现金分红情况报告期内,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现金红利总额额69,275,992.50元人民币(含税),占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0.02%。
(八)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照《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对接,不断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组织召开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依托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种形式,深化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构建起上市公司与投资者间的良好互动关系,有效提升了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程度。同时,公司及时将收集到的投资者意见与建议反馈至董事会及管理层,切实保障市场声音能够准确、高效传达到公司层面。
三、2026年公司董事会工作计划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紧紧围绕既定的生产经营计划目标,切实发挥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开展董事会日常运营工作,对重大事项实施科学高效决策,持续提升内部控制管理质量,推动公司核心竞争力稳步增强,助力公司实现稳健经营与可持续发展。
1、督促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的执行,完成年度目标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公司管理层落实既定的经营指标,围绕公司制定的生产经营计划目标,落实各项考核管理机制,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指标的达成,组织好整个企业的生产协同、组织协同、管理协同、战略协同,推进公司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真正发挥效益,不断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2、提升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同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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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收集整理证券市场最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监管信息,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学习培训,以便于相关人员掌握最新的规范治理知识,不断优化公司治理体系。
3、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结合业务发展和未来发展战略,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控制项目投入风险,同时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实现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
4、健全公司管理体系,推进数字化建设公司子公司数量较多,对公司现有管理体系构成了挑战。公司将进一步健全集团化管理架构,优化经营管理方式,全面梳理各项制度,完善业务流程,实行精益化管理,全面实施降本增效;同时增加信息化系统的投入与建设,推进数字化建设,提高信息资源分享、流通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市场数据、经营数据、成果数据的收集、传输及处理的效率;为持续提高挖掘数据资源能力,建设高效决策模型,进一步提高决策效率和加气站终端及液化天然气工厂智能化运营水平,进而促进生产与管理效率的提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5、加强资本运作,提升公司价值公司进一步加强投资职能,充分利用上市公司资本运作平台,结合自身品牌形象、市场地位、技术实力等各方面优势,努力拓展适合公司发展的合作项目,积极研究兼并收购的可行性,持续做优做强公司主业,寻找新的业绩增长点,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确保会议程序合法合规,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
请审议。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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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对公司原有制度进行修订。
一、修订背景与必要性
2026年2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要求的通知》,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管激励约束机制作了专门提醒,为确保公司制度符合上述要求,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进行适时优化与完善。
二、主要修订内容
增加“薪酬止付与追索”部分,对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上市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增加年度奖金和中长期激励,同时对原制度部分表述进行了修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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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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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组织编制了《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请审议。
附件:《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另附)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另附)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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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9,677,260.7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按照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82,88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5,776,030股A股股份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55,420,794元人民币(含税),占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5.58%。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投资者合理回报、现金流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请审议。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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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26]第4-0015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将经审计后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财务状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2,733.0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61%,实现利润总额14,942.32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8.9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59.14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9.77%。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52,568.46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56%;净资产为207,869.36万元,同比上升3.47%,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200,655.20万元,比去年同期上升3.44%。
(二)财务状况
1、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52,568.46万元,比上年减少6,640.58万元,同比下降2.56%。
(1)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94,634.93万元,占总资产比重37.47%,比上年减少8,016.51万元,同比下降7.81%。
其中: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43,534.09万元,占总资产比重17.24%,比上年减少39,407.38万元,同比下降47.51%。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22,809.25万元,占总资产比重9.03%,比上年增加22,809.25万元,同比上升100%。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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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4,925.06万元,占总资产比重1.95%,比上年减少2,709.62万元,同比下降35.49%。主要系回款周期缩短所致。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10,634.67万元,占总资产比重4.21%,比上年增加6,330.45万元,同比上升147.08%,主要系预付气款增加所致。
存货期末余额为7,815.93万元,占总资产比重3.09%,比上年增加3,140.18万元,同比上升67.16%。主要系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2)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157,933.53万元,占总资产比重62.53%,比上年增加1,375.93万元,同比上升0.88%。
其中:
债权投资期末余额为4,197.34万元,占总资产比重1.66%,比上年增加4,197.34万元,同比上升100%,主要系债权投资增加所致。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119,961.77万元,占总资产比重47.50%,比上年减少4,546.15万元,同比下降3.65%。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3,936.42万元,占总资产比重1.56%,比上年增加
546.84万元,同比上升16.13%。
2、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为44,699.10万元,比上年减少13,619.99万元,同比下降23.35%。
(1)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37,337.59万元,占负债总额比重83.53%,比上年减少9,886.51万元,同比下降20.94%。
其中: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2,001.19万元,比上年减少8,807.67万元,同比下降
81.49%,主要系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13,163.22万元,比上年减少1,766.75万元,同比下降11.83%。主要系应付账款结算所致。
合同负债期末余额为7,155.04万元,比上年减少274.21万元,同比下降
3.69%,主要系预收款减少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1,406.92万元,比上年减少672.27万元,同比下降32.33%,主要系应付工资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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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1459.41万元,比上年增加55.35万元,同比上升3.94%。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1,403.07万元,比上年减少522.34万元,同比下降
27.13%,主要系应付其他款项减少所致。
(2)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7,361.50万元,占负债总额比重16.47%,比上年减少3,733.47万元,同比下降33.65%。
其中:
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为2,387.00万元,比上年减少2,815.54万元,同比下降
54.12%,主要系银行固定资产项目贷款减少所致。
租赁负债期末余额为759.57万元,比上年增加64.95万元,同比上升9.35%,主要系新增租赁固定资产所致。
3、股东权益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为207,869.36万元,比上年增加6,979.41万元,同比上升3.47%。
其中:
股本28,288.00万元,资本公积81,433.35万元,盈余公积8,791.96万元,未分配利润74,389.82万元,库存股4,999.65万元,少数股东权益7,214.16万元。
其他综合收益为3,217.54万元,比上年增加1,829.61万元,主要系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专项储备9,534.19万元,比上年增加2,241.96万元,同比上升30.74%,主要系结余的安全生产费;2025年全年计提安全生产费总额4,576.55万元,全年使用安全生产费2,334.59万元。
(三)经营业绩
1、营业情况
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312,733.00万元,同比增加37,475.03万元,同比上升13.61%,营业成本276,440.09万元,同比增加43,986.56万元,同比上升18.92%。
2、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1,117.82万元,同比增加46.64万元,同比上升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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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期间费用2025年度,公司销售费用12,313.81万元,同比增加685.77万元,同比上升5.90%,主要系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人工支出、折旧及摊销等增加所致。
2025年度,公司管理费用8,317.43万元,同比减少720.95万元,同比下降7.98%,主要系职工薪酬、折旧费用减少所致。
2025年度,公司财务费用147.26万元,同比减少650.35万元,主要系归还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减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4、其他
2025年度,公司投资收益-86.64万元,同比减少30.25万元。
2025年度,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转回523.67万元,较上年同期信用减值损失减少771.09万元,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收回所致。
2025年度,公司资产减值损失-526.60万元,同比增加497.61万元。
2025年度,公司资产处置收益14.93万元,同比减少434.90万元,同比下降96.68%。
(四)非经常性损益
2025年度,公司其他收益641.99万元,同比减少34.79万元,同比下降5.14%。
2025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223.44万元,同比增加177.14万元,同比上升382.55%。
2025年度,公司营业外支出254.33万元,同比增加175.87万元,同比上升224.13%
(五)盈利水平
2025年度,公司净利润11,925.29万元,同比减少5,449.17万元,同比下降31.36%。
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2,159.14万元,同比减少5,153.05万元,同比下降29.77%。
2025年度,公司所得税费用3,017.03万元,同比减少639.40万元,同比下降17.49%。
(六)现金流量变化情况
-19-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202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893.1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620.95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内购买原料气、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2025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585.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285.17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内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2025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989.3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687.50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内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归还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公司主要产品之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销量比上年同期增加;销售价格随市场行情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2026年,公司将持续强化财务管控,不断提升财务管理与综合治理水平,以稳健经营赋能高质量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请审议。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 财务指标 | 资产负债率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归母净利润增长率 |
| 2025年 | 17.70% | 6.19% | 13.61% | -2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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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6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新疆洪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目标,结合公司近年经营业绩、实际生产能力、2026年度市场营销计划及生产经营计划,按照合并报表口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分析研究,对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预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前提条件
1、公司遵循的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及经济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
2、现行主要税率、汇率、银行贷款利率不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环境、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不发生重大变化;
4、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测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收入与利润预算
营业收入预算355,000万元,同比增长13.52%。
净利润预算15,000万元,同比增长25.78%。
本预算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
请审议。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21-
议案七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6年度预计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上述期限内拟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担保预计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 一、对控股子公司 | |||||||||
|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 | |||||||||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 哈密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 45.90% | 88.23% | 0.00 | 3,000 | 1.50% |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终止 | 否 | 否 |
| 新疆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 51.00% | 86.57% | 3,000 | 12,000 | 5.98% | 否 | 否 | ||
|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 |||||||||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 新疆巴州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 90.00% | 8.83% | 3,000 | 20,000 | 9.97% |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 | 否 | 否 |
| 哈密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66.43% | 3,000 | 25,000 | 12.46% | 否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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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述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
2、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以及因日常经营发生的各项履约类担保,上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含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等)。
3、在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额度及担保人与被担保人范围内,属于任何下列情形的,亦包含在本次担保额度范围之内:(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2)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3)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任何担保;(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4、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在年度预计额度内,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列示的被担保方,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5、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对象情况如下:
(一)巴州洪通
1、企业名称:新疆巴州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09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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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住所:新疆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康盛路西侧、南苑路北侧
5、法定代表人:卢成宝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食品互联网销售;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润滑油销售;日用品批发;互联网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鞋帽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轮胎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消防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巴州洪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巴州洪通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85.5%,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尉犁洪通持股
4.5%,新疆科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
8、巴州洪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哈密交投洪通
1、企业名称:哈密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20年04月30日
4、住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建设东路20号帮农综合楼3A
5、法定代表人:刘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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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金属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设备修理;机动车充电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燃气汽车加气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燃气经营;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哈密交投洪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交投洪通的控股子公司。
哈密交投洪通的股权结构为:交投洪通持股80%,哈密市天星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0%;其中公司持有交投洪通51%的股权,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9%。
8、哈密交投洪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哈密能源
1、企业名称:哈密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18年10月25日
4、住所:新疆哈密市第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区
5、法定代表人:马伟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烟草制品零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高速公路服务区燃气汽车加气站经营;站用加氢及储氢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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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零售;家居用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轮胎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鞋帽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哈密能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哈密能源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100%。
8、哈密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投洪通
1、企业名称:新疆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19年09月19日
4、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七季城商住小区1栋7层办公1
5、法定代表人:高勇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合成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厨具卫具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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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用杂品批发;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出租;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充电控制设备租赁;美发饰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仪器仪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集装箱租赁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食品进出口;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交投洪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交投洪通的股权结构:公司持股51%,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9%。
8、交投洪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担保对象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被担保人名称 | 主要财务指标 | |||||||||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 新疆巴州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 52,436.05 | 9,911.45 | 42,524.60 | 49,411.11 | -744.22 | 46,717.97 | 4,125.66 | 42,592.31 | 87,715.36 | -662.83 |
| 哈密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 9,941.39 | 8,844.76 | 1,096.63 | 11,185.10 | 97.84 | 10,209.45 | 9,008.27 | 1,201.19 | 16,059.85 | 182.56 |
| 哈密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 45,171.59 | 31,939.87 | 13,231.72 | 70,547.06 | 5,965.01 | 43,820.67 | 29,107.94 | 14,712.73 | 94,292.66 | 7,371.07 |
| 新疆交投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 16,845.30 | 14,496.04 | 2,349.26 | 7,305.04 | -303.84 | 17,833.68 | 15,439.39 | 2,394.29 | 13,676.25 | -25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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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相关控股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的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本次为被担保方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请审议。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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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根据公司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2025年度董事税前薪酬(人民币万元) |
| 刘洪兵 | 董事长 | 196.33 |
| 谭素清 | 董事 | 28.73 |
| 姜述安 | 董事 | 0 |
| 秦明 | 董事 | 0 |
| 刘欣 | 董事 | 0 |
| 谭秀连 | 董事 | 0 |
| 朱疆燕 | 董事 | 0 |
| 蒋庆哲 | 独立董事 | 12.00 |
| 杜宇 | 独立董事 | 12.00 |
| 贾茜 | 独立董事 | 12.00 |
2025年5月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刘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刘欣女士为公司董事,谭秀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二、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12万元(含税)。
2、公司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年度奖金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按月核算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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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人员的绩效薪酬以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作为计算基数,绩效薪酬与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分管的公司或部门的组织绩效考核结果、年度业绩目标完成情况挂钩,考核依据以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数据为准。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经营业绩及长期发展目标制定,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形式,其确定和支付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长期绩效评价结果为重要依据,具体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按规定履行审议披露程序。在洪通股份担任多项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其担任职务薪酬孰高者为标准领取薪酬。
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按其所任行政职务岗位领取薪酬;未兼任行政职务董事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的10%和年度奖金递延至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且绩效评价完成后支付,依据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数据核算。考核年度结束后,董事应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述职并作自我评价,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拟定绩效薪酬、年度奖金发放方案,由董事长签批发放。
上述方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核同意,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审议。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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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拥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41),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其中电力热力燃气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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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3、诚信记录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潇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审计等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过泰坦科技、宏英智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涛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承办过宁波建工、万方发展、海亮股份、洪通燃气等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过洪通燃气、曼恩斯特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张权拥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执业资质及律师职业资格。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25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5年承担了洪通燃气、钱江摩托、宏英智能、力合科技、中捷精工、绿地控股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的复核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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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情况审计收费依据被审计单位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确定为共计14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服务,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请审议。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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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蒋庆哲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洪通燃气”)的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蒋庆哲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先后任华东石油学院、华东石油学院北京研究生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先后担任全国学联副秘书长;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工处副处长、学工处长,化工系主任,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书记。同时担任新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乡村发展协会副会长、中国石油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等职务。于2023年10月20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任洪通燃气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或公司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除独立董事津贴以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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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报告期内,2025年公司召开了董事会7次,股东会2次,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充分发表了专业、独立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时,未受公司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各独立董事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 董事姓名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应出席股东会次数 | 实际出席股东会次数 | |||||||
| 职务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电话或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投票表决情况 | |||
| 蒋庆哲 | 独立董事 | 7 | 0 | 7 | 0 | 0 | 否 | 均同意 | 2 | 2 |
2、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本人分别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作的规定履行职责,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1)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次数1次,任期内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2)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次数1次,实际出席次数1次,任期内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提名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等相关资料认真审核,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度,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会上,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针对公司关联交易议案,本人进行了详细的审查工作,积极参与议题的讨论,对议案没有异议,投了赞成票。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35-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常态化、充分的沟通交流,定期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核心业务推进、重大项目进展等具体情况,确保全面、准确掌握公司运营状况,为有效行使监督权、决策权奠定基础。同时,主动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内控合规等关键环节,全程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公司规范运作。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围绕年度审计计划、定期报告编制及审计关键事项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研讨与监督。认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推动加强审计队伍专业能力建设,督促完善审计流程与整改闭环管理,助力提升公司风险管理水平,持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关注年审审计进度与质量,督促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独立性与专业审慎,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5、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积极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公司解答投资者相关问题,认真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
6、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7、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参加有关机构或协会组织的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中小投资者建立了联系,充分听取了投资者意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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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认真学习监管政策、会前多渠道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独立、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核,认为:
公司2025年关联交易等事项系正常的日常经营业务,该等业务定价按照国家规定及市场化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除此之外,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任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四)提名董事
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刘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推选刘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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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制定程序及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对公司各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专业化建议,认真、勤勉、谨慎、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证了董事会科学决策、依法运作。同时,本人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并持续稳步推进,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健全,内控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财务运行稳健,关联交易公平公开,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和监管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水平,协助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确保合规运作,维护好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请审议!
独立董事:蒋庆哲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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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杜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洪通燃气”)的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杜宇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曾任复旦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副院长;现任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全国法律专业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于2023年10月20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任洪通燃气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或公司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除独立董事津贴以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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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2025年公司召开了董事会7次,股东会2次,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充分发表了专业、独立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时,未受公司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
各独立董事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 董事姓名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实际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 职务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电话或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投票表决情况 | |||
| 杜宇 | 独立董事 | 7 | 0 | 7 | 0 | 0 | 否 | 均同意 | 2 | 2 |
2、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本人分别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作的规定履行职责,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会议,本人应出席次数2次,实际出席次数2次,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及《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5次会议,本人应出席次数5次,实际出席次数5次,任期内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会议,本人应出席次数2次,实际出席次数2次,任期内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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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提名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等相关资料认真审核,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会上,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针对公司关联交易议案,本人进行了详细的审查工作,积极参与议题的讨论,对议案没有异议,投了赞成票。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常态化、充分的沟通交流,定期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核心业务推进、重大项目进展等具体情况,确保全面、准确掌握公司运营状况,为有效行使监督权、决策权奠定基础。同时,主动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内控合规等关键环节,全程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公司规范运作。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2025年度,本人围绕年度审计计划、定期报告编制及审计关键事项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研讨与监督。认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推动加强审计队伍专业能力建设,督促完善审计流程与整改闭环管理,助力提升公司风险管理水平,持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关注年审审计进度与质量,督促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独立性与专业审慎,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5、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积极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公司解答投资者相关问题,认真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
6、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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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及线上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7、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参加有关机构或协会组织的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中小投资者建立了联系,充分听取了投资者意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认真学习监管政策、会前多渠道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独立、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核,认为:
公司2025年关联交易等事项系正常的日常经营业务,该等业务定价按照国家规定及市场化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除此之外,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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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任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四)提名董事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刘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推选刘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2025年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制定程序及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对公司各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专业化建议,认真、勤勉、谨慎、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证了董事会科学决策、依法运作。同时,本人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并持续稳步推进,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健全,内控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财务运行稳健,关联交易公平公开,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和监管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水平,协助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确保合规运作,维护好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请审议!
独立董事:杜宇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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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贾茜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洪通燃气”)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贾茜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学教授,管理学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职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为西安外国语大学教授。于2023年10月20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任洪通燃气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或公司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除独立董事津贴以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2025年公司召开了董事会7次,股东会2次,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充分发表了专业、独立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时,未受公司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
各独立董事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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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姓名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应出席股东会次数 | 实际出席股东会次数 | |||||||
| 职务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电话或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投票表决情况 | |||
| 贾茜 | 独立董事 | 7 | 0 | 7 | 0 | 0 | 否 | 均同意 | 2 | 2 |
2、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本人分别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作的规定履行职责,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会议,本人应出席次数2次,实际出席次数2次,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及《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5次会议,本人应出席次数5次,实际出席次数5次,任期内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度,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没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会上,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针对公司关联交易议案,本人进行了详细的审查工作,积极参与议题的讨论,对议案没有异议,投了赞成票。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常态化、充分的沟通交流,定期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核心业务推进、重大项目进展等具体情况,确保全面、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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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公司运营状况,为有效行使监督权、决策权奠定基础。同时,主动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内控合规等关键环节,全程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公司规范运作。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2025年度,本人围绕年度审计计划、定期报告编制及审计关键事项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研讨与监督。认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推动加强审计队伍专业能力建设,督促完善审计流程与整改闭环管理,助力提升公司风险管理水平,持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关注年审审计进度与质量,督促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独立性与专业审慎,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5、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积极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公司解答投资者相关问题,认真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
6、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2025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及线上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7、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参加有关机构或协会组织的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中小投资者建立了联系,充分听取了投资者意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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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认真学习监管政策、会前多渠道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独立、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核,认为:
公司2025年关联交易等事项系正常的日常经营业务,该等业务定价按照国家规定及市场化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除此之外,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任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四)提名董事
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刘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推选刘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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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制定程序及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对公司各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专业化建议,认真、勤勉、谨慎、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证了董事会科学决策、依法运作。同时,本人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并持续稳步推进,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健全,内控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财务运行稳健,关联交易公平公开,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和监管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水平,协助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确保合规运作,维护好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请审议!
独立董事:贾茜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