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药业: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亚药业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在公司未聘任新一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夏道敏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截至目前,夏道敏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3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因此,自2024年6月7日起,由公司董事长池正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