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药业: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2月12日(星期三)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23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菁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本激励计划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000股进行回购并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2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