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药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登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进行相应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修订前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原料药(厄多司坦、氧氟沙星、酮康唑、氯雷他定、硫普罗宁、盐酸左氧氟沙星、乳酸左氧氟沙星、盐酸特比萘芬、马来酸曲美布汀、左氧氟沙星、噻康唑、依帕司他、盐酸多奈哌齐、硫酸氢氯吡格雷、奥美沙坦酯、埃索美拉唑镁、消旋卡多曲、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阿立哌唑)制造;片剂、颗粒剂、胶囊剂制造(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无机盐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道路货运经营;化工专用设备、五金产品、钢材销售;技术进出口和货物进出口。 | 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制药专用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最终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结果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