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空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星期五)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1号院15号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2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宫殿海主持,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7)。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3-08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