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空科技: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11-21  时空科技(605178)公司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确定公司为“泉州中心市区照明提升二期项目(市级国企城建部分)(东海片区2+城东片区)”的中标人。近日公司与相关方签订了《泉州中心市区照明提升二期项目(市级国企城建部分)(东海片区2+城东片区)采购合同(包2)》(以下简称“合同”),合同金额为38,250,678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1:泉州城建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甲方2: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3: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合同标的:泉州中心市区照明提升二期项目(市级国企城建部分)(东海片区2+城东片区)。

说明:本工程东海片区2由甲方2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建设,城东片区由甲方3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建设,由泉州城建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管理。

2. 合同形式:总价合同。

3. 合同总价:38,250,678元, 其中东海片区2价格为13,283,163元,城东片区价格为24,967,515元。

4. 合同费率:88.76 %。

5. 施工范围:为深化后通过审查的施工图纸及其他工程量(若有),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都属于合同总价的承包范围。

6. 交付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乙方应提交货物供应计划以及施工方案(明确机械、人员),部分主要展示面(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乙方须无条件配合)须确保在2024年12月31日前亮灯,2025年1月20日前项目整体亮灯,2025年5月1日前完成效果调试并竣工验收,免费售后服务期为项目移交市城管局之日起五年。

7. 交付条件:乙方须无条件按照甲方的要求施工并组织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接受交付。

8. 付款方式:

①乙方于每月25日前报送项目实际完成工作量,经监理单位、甲方审核后,甲方支付至实际完成工作量的60%的工程进度款,待乙方完成照明设备安装工作后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甲方支付至实际完成量的60%;

②项目移交市城管局之日起满一年至满五年止,期间每年项目质量无异议,经甲方审核后,根据保修期内养护管理考核评定结果,甲方每年支付经第三方结算审核后金额的8%。

9. 合同生效:自甲方1、甲方2、甲方3、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二、 签署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项目合同的签署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对合同相关方形成重大依赖。项目合同金额约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8.86%,若公司能够顺利实施该项目合同,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以公司未来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三、 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合同已对合同价格、合同工期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外部宏观环境发生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公司将及时跟进项目进展情况并做好后续的信息披露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泉州中心市区照明提升二期项目(市级国企城建部分)(东海片区2+城东片区)采购合同(包2)》。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