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生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计望许、徐亚明、方园
2023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