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连锁: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年3月24日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目录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议案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进行,提高会议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1、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2、要求在会议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为在大会会务组登记的合法股东或股东代表。
3、会议进行中要求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先向会议主持人提出申请,并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
4、建议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前认真做好准备,发言时应先报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5、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项下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做弃权处理。
6、本次股东大会共1项议案。
7、谢绝到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个人录音、录像、拍照,对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网络投票时间
1、现场会议
会议时间:2023年3月24日14:00会议地点: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天祥大道8号公司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大会主持人:董事长胡金根先生
2、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24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股权登记日
2023年3月17日
三、大会议程:
1、签到、宣布会议开始
(1)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会议出席情况;
(3)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4)董事会秘书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2、主持人宣读会议议案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审议表决
(1)对议案进行审议,对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进行回答;
(2)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3)计票、监票。
4、宣布现场会议结果
董事长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5、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1)董事长宣布现场会议休会;
(2)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6、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
(1)董事长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4)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含变更的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含变更的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166.73万元(含理财收益和利息,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资金划转日的银行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4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9,58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0,547,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2,030,599.0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516,400.98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7月22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0129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总投资额(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1 | 连锁门店建设项目 | 11,524.59 | 11,524.59 |
2 | 连锁门店改建项目 | 2,647.87 | 2,647.87 |
3 | 吉安物流配送中心升级项目 | 3,361.57 | 3,361.57 |
4 | 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2,520.88 | 1,317.61 |
合计 | 20,054.91 | 18,851.64 |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止2023年2月28日,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含变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额 |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额 |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含利息、理财收益) | |
连锁门店建设项目 | 11,524.59 | 9,510.69 | 2,319.58 | |
连锁门店改建项目 | 2,647.87 | 2,072.40 | 624.83 | |
吉安物流配送中心升级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3,361.57万元) | 吉安物流配送中心升级项目 | 600.00 (变更后) | 611.80 | 5.60 |
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智能产业园--物流存储中心子项目(变更后的项目) | 2,761.57 | 2,804.04 | 4.08 | |
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1,317.61 | 1,135.23 | 212.64 | |
合计 | 18,851.64 | 16,134.16 | 3,166.73 |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从募投项目的实际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项目预算管理、招投标、供应商比价、公司内部资源调度等措施,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2、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云星公园大第超市建设项目”变更为“连锁门店建设项目—赣州信丰铂金湾店建设项目”,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为1,587.17万元。“赣州云星公园大第超市建设项目”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为2,868.00万元,该租赁意向的标的物业是毛坯状态,公司承租后需经过大型装修工程后
才能投入使用,而“赣州信丰铂金湾店建设项目”是由出租方信丰县新润置业有限公司对承租物业外观、内部装饰、配套设施等进行了装修和配置,故变更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相应减少。
3、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同时与银行签订了存款协议,适当提高了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含变更的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3,166.73万元(含利息、理财收益等,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划转资金日的银行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使用,原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因支付周期较长,公司将在满足付款条件时,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划转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等事宜。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或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3年3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含变更的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166.73万元(含理财收益和利息,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划转资金日的银行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实施产生不利影响。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含变更的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规。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含变更的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国光连锁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含变更的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本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