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通线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工作报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工作报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慎的履行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郭莉莉、独立董事孔晓燕以及非独立董事张文勇组成,全部成员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主任委员由财务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郭莉莉担任。
二、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公司5项议案。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出席会议及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成员 | 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
董事张文勇 | 4/4 |
独立董事郭莉莉(主任) | 4/4 |
独立董事孔晓燕 | 4/4 |
议案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审议的议案 |
2022年4月15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1.《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3.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22年4月29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2年8月30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
2022年10月28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在2022年的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开展工作,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董事会决策及公司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监督及评估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在年审机构进场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公司治理层等相关人员充分沟通,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和重点关注事项进行讨论和协商,确定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的阶段性工作汇报,对审计重点工作给予指导,强化对现场审计工作质量和进度的把控,重视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严格审核审计报告,经持续监督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满足履职要求。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汇报,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内部审计工作严格按照年度审计计划实施,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并要求公司及时整改,指导内部审计机构有效运作。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水平,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季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促进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会面或其他方式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沟通、交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提高审计效率,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优化,保障公司外审工
作如期完成。
(五)对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交易遵守公平原则,无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2023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和关联交易管理等职能,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了法定职责。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