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通线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3月 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98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立即针对审核问询函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并根据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5 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现根据上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今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上交所审核结果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结果和相应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