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通线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华信唐山石油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石油”)。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本次为华信石油的债务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务金额为人民币2,222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2023年5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公司借入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融资租赁、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上述借款利率由本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上述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保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信用担保等担保方式,并授权董事长在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时具有行使该互保的审批权限。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授信及担保期间等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张文东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与金融机构授信融资相关的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合同、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融资和担保业务手续。授权期限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近日,华信石油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签订了《售后回租赁合同》(合同编号:2023PAZL(TJ)0100131-ZL-01),该合同项下融资金额(主债务)为2,222万元。公司与平安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3PAZL(TJ)0100131-BZ-01)为上述合同完全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融资及担保事项符合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事项,且将上述融资及担保额度累计计算在内,未超过审议通过的融资及担保额度范围,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华信唐山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文东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4日
住所:唐山市丰南区运河东路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电线、电缆经营;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器辅件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
用设备销售;电机制造;特种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海洋工程平台装备制造;海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开发;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海洋能系统与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消防器材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制造;电气安装服务;电线、电缆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总资产人民币185,528,784.63元,合并净资产人民币59,382,352.94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为103,796,224.52元,净利润6,626,475.09元。
三、保证合同
(一)《保证合同》
保证人: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益人: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被担保人:华信唐山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1.主合同:受益人与被担保人(即承租人)签订的编号为
2023PAZL(TJ)0100131-ZL-01的《售后回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
服务协议等)(上述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无论签署于保证合同之前或同时或之后,统称“主合同”)。
2.担保方式:保证人愿意为被担保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范围:被担保人依据主合同应向受益人支付的所有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主债务(租赁成本)、租金、利息、服务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受益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因保证人违约而给受益人造成的损失。
4.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至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受益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于资金使用和债务偿还均实施严格管理并控制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33,561,142.89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6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