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通线缆:关于董监高薪酬方案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8-14  华通线缆(605196)公司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本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公司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其中,独立董事按照10万元/年(含税)的标准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不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按其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

津贴。

3、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4、高管薪酬按其实际担任的职务按照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工资是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职位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酬等因素确定的基本工资薪酬标准,并按月发放,同时,每年年底由董事长汇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评估考核,并确定个人绩效奖金。

5、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三、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