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通线缆: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5-05-13  华通线缆(605196)公司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中国·河北唐山

2025年5月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召开等相关事宜。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股东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

13:00-15:00,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南经济开发区华通街111号,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证券法务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时,会议登记终止。未在规定时间登记的股东不得参与现场会议的表决,但可以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并可在股东会上发言或提出质询。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在会议召开前在“股东发言登记表”上登记,由公司统一安排。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次发言的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由于股东会时间有限,公司将根据登记情况统筹安排股东发言,公司不能保证在“股东发言登记表”上登记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在股东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

四、会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未披露的内幕信息或商业机密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完成后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六、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与会股东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相关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2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5日

二、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南经济开发区华通街111号,公司办公楼四层大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六、会议议程

1、股东/委托代理人等参会人员入场、签到

2、董事长致开场词并报告参加现场股东会的人数、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情况,

3、推选股东会监票人和计票人

4、宣读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事项的议案》;

(8)《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9)《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境外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2)《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5、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6、股东发言、提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7、会务组人员分发表决票,与会股东对上述议案逐项进行书面记名投票表决

8、回收表决票,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监票人负责监票

9、休会,统计表决情况10、宣布表决结果

11、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12、相关参会人员签署议决议文件、会议记录文件

13、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七、会议其他事项

1、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按持股数确定表决权。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需要在表决票上签名。

2、按审议顺序依次完成议案的表决

3、表决票分为赞成、反对、或弃权,空缺视为无效表决票。

4、会议指派一名监事,选派两名股东进行表决票的清点、统计,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5、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

具法律意见。

6、参加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表决具体办法

一、本次股东会将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

(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事项的议案》;

(8)《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9)《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境外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2)《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二、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每一股拥有一票表决权。

三、表决时,设监票人一名,计票人二名,并由律师见证。监票人的职责: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以下工作:

1、核实参加投票的股东代表人数以及所代表的股权数,发放表决票;

2、回收表决票,检查每张表决票是否符合要求,清点回收的表决票是否超过发出的票数;

3、统计表决票。

四、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表决,投票采用划“√”、“╳”和“○”方式,同意请划“√”,不同意请划“╳”,弃权请划“○”,不填表示弃权。

五、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华通线缆2024年年度报告》及《华通线缆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以上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全力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4年是公司攻坚克难稳步前行的一年:国际上国际政治局势动荡,多地冲突紧张局势延宕升级,如俄乌冲突、巴以冲突等;国际贸易方面全球制造业复苏,外需回升推动中国等国出口增长,但贸易保护主义仍存,国际贸易体系面临碎片化挑战;全球来看,非美元货币对美元汇率有升有贬,受各国货币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国际金融市场存在一定波动。2024年,国内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装备、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比提升,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品产量大幅增长,但是线缆行业以及油服领域公司面临的竞争压力进一步增加。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公司积极应对,一方面积极挖掘市场机会,推动产品研发、市场拓展;另一方面持续推动公司内部体制改革以及系统升级,对供应链系统、人力资源系统等全方面进行升级。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坚持奋斗,在经济形势较为动荡的大环境下公司仍旧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4,684.15万元,同比增长18.32%;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932.43万元,同比下降12.29%;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708,610.54万元,同比增长28.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14,820.91万元,同比增长10.93%。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6次,董事会7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通知、召集、提案、审议、表决和记录等环节均符合有关规定。具体会议及审议通过的议案

如下: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2024年共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4年4月29日1、《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3、《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8、《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报告>的议案》11、《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2、《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13、《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14、《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15、《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16、《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17、《关于公司内部划转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18、《关于公司内部划转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19、《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20、《关于修订<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21、《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22、《关于修订<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23、《关于修订<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2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25、《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26、《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27、《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28、《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2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0、《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4年5月29日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4年8月13日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4、《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5、《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8月29日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6、《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10月28日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3、《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4、《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5、《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11月5日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5、《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12月5日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关于公司对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二)股东会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4年1月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年1月3日1、《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24-001)
2023年年度股东会2024年5月2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2024年5月23日1、《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8、《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9、《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10、《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11、《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12、《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13、《关于修订<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1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15、《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16、《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1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4年6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2024年6月19日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2024年8月2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年8月30日1、《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1、关于提名张文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4-069)2.02、关于提名张文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3、关于提名张书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4、关于提名葛效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5、关于提名付长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6、关于提名马洪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3.01、关于提名毛庆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3.02、关于提名孔晓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3.03、关于提名韩建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4.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4.01、关于提名孙启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4.02、关于提名宋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2024年11月2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2024年11月26日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5、《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2024年12月2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14)2024年12月24日1、《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2024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4次,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及《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针对当前监管部门全面从严监管的理念,董事会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控信披风险,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系统性、规范性与及时性,确保了信息披露全面满足监管要求。2024年度,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披露工作,并规范披露了临时公告116份,公司应披露相关信息公告及时、准确,未出现相关监管问询及相关监管措施情形。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借助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及设立的咨询电话等多种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本着热情、耐心、积极并恪守信息披露原则的态度解答投资者的疑问,2024年共计通过e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49次,回复率为100%。

公司还通过线上的形式接待机构投资者的调研活动,积极与机构投资者交流,与资本市场互动,并积极进行信息披露,2024年度公司通过上市公司发布专栏共计披露24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三、2025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5年,公司将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深入研究市场趋势、行业动态及政策走向加大主营业务拓展,精准制定公司战略规划方向,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董事会将一如既往的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组织和领导公

司经营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围绕战略目标,全心全意投入到工作中,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争取较好地完成各项经营指标,争取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2025年董事会制定的工作重点如下:

1、加强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公司作为上市企业须树立正确发展理念,不断提高合规经营能力和水平,规范自身经营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公司将持续完善董事会运作机制,严格规范会议流程,提高决策效率与科学性。依据监管要求与公司实际,优化《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加强合规建设,提升其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定期组织行业研讨、法规解读等培训活动;同时董事会成员将继续加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科学高效的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完善内部监督体系,强化审计、风控等部门职能,加强对重大决策、关键业务环节的监督,保障公司合规运营。

2、继续保证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董事会将与时俱进,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相关内控制度,继续规范信息披露工作,提升信息披露工作的整体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在资本市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举办业绩说明会、路演等活动,让董事会成员与投资者直接面对面交流,介绍公司的战略规划、业务发展情况,并解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的前景趋势,引导价值投资,加深投资者对企业的了解和信任,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高效的互动关系。密切关注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分析股价走势、投资者调研等方式,了解市场对公司的看法和期望。对于投资者关注的热点问题,董事会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回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司的经营策略或决策。

3、推动业务发展与创新,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2025年,董事会将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推动跨部门协作,整合资源,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上市公司规范运营和市值管理工作,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以上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监事会列席了2024年度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认为董事会执行了股东会的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地监督,认为公司管理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通过的议案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4年4月29日1.《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3.《关于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报告>的议案》9.《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11.《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12.《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1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14.《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29日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4年8月13日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3.《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4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8月29日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4.《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5.《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10月28日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3.《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6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11月5日《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12月5日《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本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股东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表决事项、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以及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控制度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有效防范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风险。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科学、合法,没有发现侵害股东、公司和职工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未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未发现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不定期对公司财务活动情况进行检查

监督,对报告期内定期报告的内容和编制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季报和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完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财务报表编制要求。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经核查,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循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从交易价格来看,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各项交易定价均遵循了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进行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4、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公司已基本建立覆盖各经营环节的内控制度体系,能够防范和抵御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保证公司经营管理业务的正常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2025年工作计划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完善监督职责,以提高监督水平为核心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推动公司对各项法人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实现公司整体稳健发展。

1、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及时掌握、主动关注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更好地维护股东权益。

2、根据监管部门的新要求,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加强内部学习,通过培训和调研,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组织监事会成员参加专业培训,涵盖财务、法律、公司治理等领域最新知识与法规政策,提升业务水平。

3、深入审查公司财务报表,对每季度财务报告进行细致剖析,核对关键财务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重点监督关联交易中的财务往来,审查定价合理性,防止利益输送。参与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过程,与外部审计机构密切沟通,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保障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以上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2024年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公司本年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一)主要经营业绩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24年2023年增减数较上年增减百分比
1营业收入634,684.15536,409.1998,274.9618.32%
2营业成本540,516.22442,064.0898,452.1422.27%
3利润总额37,734.6642,156.19-4,421.53-10.49%
4净利润31,835.1036,405.10-4,570.00-12.55%
5其中:少数股东损益-97.33-1.91-95.42-4995.81%

(二)主要费用控制指标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24年2023年增减数较上年增减百分比
1销售费用12,985.0611,106.111,878.9516.92%
2管理费用23,100.3022,265.79834.513.75%
3研发费用9,669.998,885.59784.408.83%
4财务费用7,563.094,873.992,689.1055.17%
5费用合计53,318.4447,131.486,186.9613.13%

(三)股东权益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24年2023年增减数
1总资产708,610.54551,670.04156,940.50
2净资产314,896.37283,969.5830,926.79
3其中:少数股东权益75.46179.04-103.58

(四)公司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24年2023年增减数
1经营性活动现金净流量-14,971.1840,358.88-55,330.06
2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77,031.22-44,870.18-32,161.04
3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104,658.3715,919.7988,738.58

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资产状况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708,610.54万元,较期初增长28.45%。其中:流动资产为478,638.93万元,较期初增加77,810.23万元,主要系应收账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增加所致,整体资产结构健康。

(二)负债状况2024年末,公司总负债为393,714.17万元,较期初增加47.07%。其中:流动负债为302,597.65万元,较期初增加23.58%;非流动负债91,116.52万元,较期初增长298.82%,主要系本期借款以及融资租赁增加所致。公司资产负债率55.56%。

(三)经营成果状况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4,684.15万元,同比增长18.32%,利润总额37,734.66万元,同比减少10.49%,净利润31,835.10万元,同比减少12.55%;公司收入呈增幅发展态势良好,受原材料涨价、运费上涨、对外投资设立工厂前期开办及运营费用增加等因素影响导致利润有所下降。

(四)现金流量状况

2024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971.18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137.10%,主要系本年度公司存货以及应收账款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7,031.2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1.68%,主要系巴拿马公司及安哥拉公司阶段性投入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4,658.3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8,738.57万元,同比增长557.41%,主要系投资活动增加,导致借款增加所致。

2025年公司持续围绕制研发数字化、制造智能化、管理信息化充分挖掘企业发展潜力,不断提升盈利能力,紧紧围绕战略目标,砥砺前行。

优化资本结构,合理安排债务融资与股权融资比例,降低财务杠杆,使资产负债率维持在合理区间,确保公司财务稳健。资金管理上,加强资金预算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加快资金周转速度,保障公司运营与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我们将建立健全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密切关注汇率、利率波动,提前做好应对措施,防范财务风险,助力公司在新的一年实现财务状况的持续改善与高质量发展。

以上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457号),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9,324,251.63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3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4月17日,公司总股本511,482,78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5,880,000股,即以505,602,7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35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105,776.59元(含税)。约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及股份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2)。

以上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议案六:《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独立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及其全部控股子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业务,聘用期限1年,具体的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商议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华通线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4)。

以上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议案七:《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事项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新一年度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为保证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稳步有序推进,满足公司运行过程中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2025年拟向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7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敞口授信额度(包括公司借入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融资租赁、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上述借款利率由本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并拟授权董事长在公司及子公司申请上述授信时具有审批权限。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上述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对外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保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信用担保等担保方式,并拟授权董事长在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时具有行使该互保的审批权限。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如下: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包含公司海外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40亿元,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27.06%,截止至2025年4月17日的担保余额为201,431.82万元,此担保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包含公司海外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2亿元,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8.12%,截止至2025年4月17日的担保余额为41,269.69万元,此担保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公司的担保。

公司2025年度对外提供贷款担保的安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本次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内,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可以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为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得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上担保事项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张文东先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授权张文东先生代表公司与金融机构及相关非金融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相关的授信、借款、抵押、质押、担保合同、凭证等法律文件。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具体保证期间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授信及保证期间等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担保金额为准。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预计,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且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披露的《华通线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以上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议案八:《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的外币业务,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将以真实的业务为基础开展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资金规模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三)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期货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五)交易期限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授权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审核并签署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及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批,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单一业务出具董事会决议;授权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对部分按照预算进行相应风险管理而开展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衍生金融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组织机构、业务流程、保密制度、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2、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保证制度的执行。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披露的《华通线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以上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议案九:《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原料、产品等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同时加强了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二)主要涉及业务品种与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铜、铝、氧化铝等商品期货品种。

(三)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实际情况,套期保值业务任意时点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套期保值期限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工具及场所境内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场内交易场所;境内外商品期货交易所的期货合约。交易工具包括期货合约、期权等。

(五)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则公司严格按制度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禁止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及交易期限内行使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规避原料、产品等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市场行情变动幅度较大或流动性较差而成交不活跃,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损失。

2、资金风险: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5、信用风险: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而无法对冲公司的实际损失,或不能履约与公司签订的现货合同而无法对冲公司套期保值损失。

6、政策风险:交易市场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无法交易,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为了应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通过如下途径进行风险控制: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以规避期货价格风险为目的,不涉及投机和套利交易,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公司所需的原材料及产品。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3、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减少损失。同时甄选合格的期货经纪公司,保证交易渠道的畅通。

4、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了套保方案的具体审批权限,并按照相关制度下达操作指令,最大限度避免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不恰当等造成的操作风险。

5、加强对商品价格和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

6、密切关注国家及行业监管机构的相关政策,紧跟市场,最大限度降低市场政策风险。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部分规避和防范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会计政策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披露的《华通线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以上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次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议案十:《关于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背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持续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增加资金储备,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募集资金规模为不超过12亿人民币等值美元或其他货币,期限不超过3年。

二、本次债券发行的方案本次债券发行的方案为:

1、发行结构:担保结构;

2、发行主体:根据境外债券发行的特点及实际情况,公司拟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境外全资子公司作为本次境外债券的发行主体;

3、发行规模:本次境外债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2亿人民币等值美元或其他货币,可采取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分期、每期发行额度等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视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4、担保安排:具体安排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按发行结构以及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具体情况确定;

5、发行期限:本次境外债发行的债券期限为不超过3年期,具体期限将根据市场情况而定;

6、发行利率:固定利率,根据市场情况而定;

7、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次境外债发行方式可采用公募、私募等多种形式,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具体发行方式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情况确定;

8、上市地点:本次拟发行的债券将根据投资者需求确定是否上市及具体挂牌上市场所,具体事宜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9、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海外项目建设。具体用途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公司确认并将确保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获得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出的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中所列明的募集资金用途。

10、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境外债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36个月。

关于本次境外债发行的除上述内容外其他有关内容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获授权人士根据境外债市场相关情况、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发行时市场情况以及其他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其他相关具体情况确定,需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发在授权范围内全权确定相关事宜,推进并实施本项目。如果董事会及/或获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本项目境外债的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本项目境外债的发行。

拟发行境外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业务运营,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项目投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运行,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披露的《华通线缆关于拟发行境外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以上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议案十一:《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境外债券发行

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本次债券发行的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发行的发行条款、条件,交易文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债券种类、币种、规模(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额度)、发行结构、债券上市地点、期限、发行价格、利率、增信方式及相应条件、还本付息安排、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时机、终止发行及与本次境外债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等,以及在董事会核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2、执行就本次债券发行而做出所有必须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指定、批准、签署、修改及/或公告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全部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认购协议、信托契约及代理协议等)及其他相关文件,批准、确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通函等相关文件所载信息的披露;

3、选择并委任涉及的各类中介机构,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请文件。由公司向相关境外交易所提交债券上市申请,批准、签署、修改与上市申请有关的文件,并决定中介机构报酬等相关事项;

4、如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具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5、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修改、批准、追认及确认有关定价条款及其他一切条款、以及签订、订立/或交付其认为必须或适当的任何其他文件;

6、办理公司为本次境外债券发行及后续相关事项提供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和文件;

7、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包含整个

境外债券注册有效期内)之日止。

董事会有权在上述授权事项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披露的《华通线缆关于拟发行境外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以上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议案十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境外债券发行

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扩充,增加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新型陶瓷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以及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修改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条款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四条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电线、电缆经营;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电线、电缆经营;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
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新型陶瓷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变更经营范围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工商登记变更等具体事宜,以上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披露的《华通线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