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娃: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4-017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03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药谷二
期四路8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06,777,900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6.6736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刘景萍女士主持会议,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均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王清涛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的议
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06,777,900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 | (%) | ||||
A股 | 306,777,900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06,777,900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06,777,900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06,777,900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06,777,900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7、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06,777,900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1 | 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 9,900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9,900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1-4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的议案5-7为非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耀、付雄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