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时电子: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21  伟时电子(605218)公司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2023年7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证券签署了相关保荐协议。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信证券承接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持续督导工作。近日公司收到中信证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保荐代表人的专项说明》。中信证券作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原委派保荐代表人李峻毅先生、黄逸文先生担任本次项目及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现因黄逸文先生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次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中信证券现委派林臻玮先生接替黄逸文先生继续担任保荐代表人。

本次变更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及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李峻毅先生、林臻玮先生。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林臻玮先生简历林臻玮:现任中信证券全球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保荐代表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质,硕士研究生学历,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包括可川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灿瑞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弘亚数控公开发行可转债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