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时电子: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07号文《关于核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3,208,36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97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583,695,764.05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剩余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8,822,913.15元(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总计人民币29,766,309.38元,其中截至2020年9月22日止公司已预付承销保荐费人民币943,396.23元及增值税人民币56,603.77元)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554,872,850.90元,募集资金到账金额扣除预付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4,141,887.5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9月22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0)第00538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制定《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20日全额缴入本公司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开立的银行专项账户内,银行账号为89150078801200000372。本公司和时任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以下简称“农行昆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以下简称“浦发昆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苏州分行”)(以下统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9月7日披露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
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因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使得公司与民生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因此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中信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除保荐机构变更外,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募集资金专户账号等未发生变更。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银行账户名称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4年9月30日 账户余额 |
1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8112001012100559929 | 1,219.30 |
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市陆家支行 | 10530901040060186 | 352.80 |
3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89070078801900001948 | 1,264.56 |
4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注) | 89150078801200000372 | 55,487.29 |
合计
合计 | 55,487.29 | 2,836.66 |
注:该账户已于2021年4月28日注销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9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均未发生变更。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与调整
本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实际进度等因素,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年9月”调整至“2024年9月”,将“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年9月”调整至“2023年12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
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年9月”调整至“2023年6月”。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
本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内容和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调整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并新增项目实施地点,具体为:公司拟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修改为“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将该项目投资总额自人民币83,478.92万元调整为人民币50,968.36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不变,新增项目实施地点“开发区云雀路南侧、芙蓉路东侧”。该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 年 9 月”调整至“2025 年10 月”。
(四)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38,550.13万元,尚有14,864.06万元未投入使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五)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4,473,312.28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截至2020年9月22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
1 | 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 | 26,555,015.39 | 26,555,015.39 |
2 | 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 | 26,609,996.89 | 26,609,996.89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308,300.00 | 1,308,300.00 |
合计
合计 | 54,473,312.28 | 54,473,312.28 |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情况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第E00406号)。前述募集资金与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置换已于2020年实施完成。
(七)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为自2020年10月30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2021年5月6日)止。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根据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为自2021年5月6日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2022年5月17日)止。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根据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为自2022年5月17日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2023年5月8日)止。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根据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资金管理期限为自2023年4月2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根据公司于2024 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资金管理期限为自2024年4月1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累计理财投资收益人民币12,831,686.55元,理财产品资金及相关投资收益均已返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35,010,354.41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4月13日到期前公司已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65,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4月24日到期前公司已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
司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10,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4月17日到期前公司已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归还的金额为人民币138,000,000.00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为了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30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4年9月30日编制单位: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3,414.19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8,550.1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8,550.13[注1] | |||||||||
2020年:7,444.21 | ||||||||||
2021年:5,452.0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 2022年:4,904.2 | |||||||||
2023年:11,009.71 | ||||||||||
2024年1-9月:9,740.01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注3]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注2] | 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 | 36,051.45 | 36,051.45 | 23,543.66 | 36,051.45 | 36,051.45 | 23,543.66 | -12,507.79 | 2025年10月 |
2 | 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 | 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 | 11,181.76 | 11,181.76 | 9,011.93 | 11,181.76 | 11,181.76 | 9,011.93 | -2,169.83 | 2023年12月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180.98 | 6,180.98 | 5,994.54 | 6,180.98 | 6,180.98 | 5,994.54 | -186.44 | 2023年6月 |
合计 | 53,414.19 | 53,414.19 | 38,550.13 | 53,414.19 | 53,414.19 | 38,550.13 | -14,864.06 | - |
注1: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与各年度加总金额差异0.01万元系四舍五入导致。注2:本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内容和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调整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并新增项目实施地点,具体为:公司拟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修改为“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
显示组件新建项目”,将该项目投资总额自人民币83,478.92万元调整为人民币50,968.36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不变,新增项目实施地点“开发区云雀路南侧、芙蓉路东侧”。该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 年 9 月”调整至“2025 年 10 月”。注3:本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实际进度等因素,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年9月”调整至“2024年9月”,将“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年9月”调整至“2023年12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年9月”调整至“2023年6月”。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9月30日编制单位: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1-9月 | ||||
1 | 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注1] | 不适用 | 年净利润11,841.51万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 | 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 | 不适用 | 每年减少总成本费用1,713.77万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321.49 | 1,321.49 | 是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由于尚在建设中,暂未实现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