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帆电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3-12-26  起帆电缆(605222)公司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帆电缆”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7号)核准,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9,049,924.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642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额截止2023年11月30日已投入金额
1池州起帆电线电缆产业园建设项目104,000.0070,000.0034,784.94
2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28,904.9928,904.99
合计134,000.0098,904.9963,689.93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尚未投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5,496.2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募集资金账户实际存放余额为496.2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5,000.00万元。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历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余额为0万元。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余额为0万元。

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2022年3月4日归还募集资金1,000万元,5月10日归还募集资金10,000万元,5月30日归还募集资金10,000万元,6月1日归还募集资金9,000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余额为0万元。

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1年11月24日归还募集资金1,000万元,2021年12月8日归还募集资金7,000万元,2022年7月25日归还募集资金2,000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余额为0万元。

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2022年8月8日归还募集资金7,000万元,9月19日归还募集资金8,000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余额为0万元。

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2023年1月9日归还募集资金5,000万元,2023年2月23日归还募集资金5,000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余额为0万元。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2023年2月23日归还募集资金5,000万元,2023年3月23日归还募集资金5,000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余额为0

万元。

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2023年3月23日归还募资金10,000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余额为0万元。

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6,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2023年4月11日归还募集资金4,000万元,2023年5月11日归还募集资金12,000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余额为0万元。

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2023年6月2日归还募集资金4,000.00万元,2023年8月28日归还募集资金2,000.00万元,2023年9月18日归还募集资金2,000.00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余额为0万元。

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将根据工程进

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2023年11月3日归还募集资金2,000.00万元。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已使用募资金 12,000 万元。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其中部分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不超过14,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公司承诺,本次使用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起帆电缆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起帆电缆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韦健涵徐亮庭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