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科技: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8债券代码:111016 债券简称:神通转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
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3年12月15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05.00万股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已于近日完成了《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12月1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105.00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国浩律师
(杭州)事务所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授予日:2023年12月1日
3.授予价格:5.19元/股
4.授予对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人数及数量:合计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105.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合计数占授予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1 | 朱春亚 | 中国 | 董事、总经理 | 80.00 | 4.09% | 0.19% |
2 | 吴超 | 中国 |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 25.00 | 1.28% | 0.06% |
合计 | 105.00 | 5.37% | 0.25% |
二、本激励计划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和解锁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和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解锁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解锁。具体如下:
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
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限售期的截止日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三)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分3期解除限售,各期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比例 |
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2月6日出具了《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11333号),验资截至2023年12月5日止,公司已收到激励对象共2人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额合计人民币544.95万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0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人民币439.95万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105.00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3年12月15日。
五、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后对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股份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神通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4,397,1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5.75%。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24,880,000股增加至425,930,000股,控股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变更为45.6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26,502,615 | 1,050,000 | 327,552,615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98,377,385 | 0 | 98,377,385 |
总计 | 424,880,000 | 1,050,000 | 425,930,000 |
注:实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结构表为准。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12月1日,在2023年-2026年将按照各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比例和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经测算,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合计为832.65万元,则2023年-2026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说明:
(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
激励方式 | 授予数量 (万股) | 需摊销的总费用 (万元) | 2023年 (万元) | 2024年 (万元) | 2025年 (万元) | 2026年 (万元) |
限制性股票 | 105.00 | 832.65 | 40.48 | 464.90 | 225.51 | 101.77 |
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