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科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大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六、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10:30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谭家岭西路788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方立锋先生
五、参会人员
2023年12月22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六、会议安排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或股东代表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介绍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情况(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
(四)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审议议案
序号 | 议案 |
1 |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六)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投票表决并进行监票、计票工作;
(八)宣布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汽车动力产品扩产项目、汽车内外饰件扩产项目、汽车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万股,发行价格为5.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1,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2,150,281.51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已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015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 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项目实施主体 | 备注 |
1 | 汽车内外饰件扩产项目 | 19,310.88 | 3,310.88 | 公司、沈阳神通、上海鸣羿 | 拟结项 |
2 | 汽车动力产品扩产项目 | 17,622.84 | 14,030.13 | 公司、沈阳神通 | 拟结项 |
3 | 汽车高光外饰件扩产项目 | 12,931.86 | 12,931.86 | 公司 | 已结项 |
4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618.98 | 2,618.98 | 公司 | 已结项 |
5 | 汽车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 5,323.18 | 3,323.18 | 公司 | 拟结项 |
6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5,000.00 | 5,000.00 | 公司 | 已结项 |
合计 | 70,807.74 | 41,215.03 |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 | 实际已投金额(2) | 利息及理财收益净额(3) | 募集资金余额(4=1-2+3) | 待支付尾款 (5) | 投资进度(6=(2+5)/1) |
汽车动力产品扩产项目 | 14,030.13 | 12,417.97 | 221.05 | 1,833.21 | 2,097.18 | 103.46% |
汽车内外饰件扩产项目 | 5,382.74 | 3,576.96 | 97.54 | 1,903.32 | 455.25 | 74.91% |
汽车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 3,323.18 | 2,708.45 | 90.91 | 705.64 | 721.00 | 103.20% |
合计 | 22,736.05 | 18,703.39 | 409.50 | 4,442.16 | 3,273.42 | - |
注:上表中“汽车内外饰件扩产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5,382.74系原承诺投资金额3,310.88万元加上“汽车高光外饰件扩产项目”结项后转入金额2,071.86万元的合计数。
上表中募集资金余额4,442.16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0.78%,其中包含了尚需支付的项目合同尾款3,273.42万元。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前,上述项目待支付尾款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时,公司将上述项目待支付尾款一并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后,上述项目待支付尾款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二)募集资金专户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共开设7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主体 | 开户行 | 账户类别 | 账号 | 账户余额 |
神通科技 | 宁波余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肖东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201000265589121 | 19,032,979.74 |
开户主体 | 开户行 | 账户类别 | 账号 | 账户余额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南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61050122000750364 | 7,056,387.69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3901310029000027886 | 18,198,516.85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余姚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94060078801100009501 | 注销 | |
沈阳神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立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39613001040019017 | 133,568.2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立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39613001040018993 | 0.00 | |
上海鸣羿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立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39613001040021161 | 195.53 |
合计 | 44,421,648.01 |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资金结余主要来源于“汽车内外饰件扩产项目”,主要原因系:公司募投项目“汽车高光外饰件扩产项目”结项后,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071.86万元全部用于募投项目“汽车内外饰件扩产项目”的建设。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谨慎决策,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遵循谨慎、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对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公司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部分前期支出采用自有资金投入,同时通过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较好的控制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二)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442.1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在上述资金转入公司账户后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另外,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尚有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合计3,273.42万元,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前,上述项
目待支付尾款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时,公司将上述项目待支付尾款一并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后,上述项目待支付尾款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
议案已经2023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议案二: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变更经营范围以最终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相关情况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非金属制品模具的研发、设计、制造;汽车零部件、塑料制品的制造、加工;有色金属材料的切割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非金属制品模具的研发、设计、制造;汽车零部件、塑料制品的制造、加工;有色金属材料的切割加工;汽车零配件零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非金属制品模具的研发、设计、制造;汽车零部件、塑料制品的制造、加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非金属制品模具的研发、设计、制造;汽车零部件、塑料制品的制造、加 |
工;有色金属材料的切割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工;有色金属材料的切割加工;汽车零配件零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公司授权代表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议案已经2023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