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科技:关于对子公司承接华晨宝马业务提供担保函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7-06  神通科技(60522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9债券代码:111016 债券简称:神通转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承接华晨宝马业务提供担保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神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神通”)。

? 沈阳神通拟与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BMW Brilliance Automotive Ltd.,以下简称“华晨宝马”)开展业务合作,公司向华晨宝马承诺为沈阳神通提供持续的运营、投资和财务方面的援助,以确保沈阳神通正常履行其与华晨宝马的合同。如果沈阳神通未能履行其在与华晨宝马合同项下的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由于沈阳神通破产或运营中断而未能合同(违约),公司将赔偿并使华晨宝马免受任何因违约引起的费用、责任、损害、损失以及实际发生的合理自费开支(包括诉讼费用及法律费用)。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沈阳神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00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沈阳神通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神通拟与华晨宝马开展业务合作。应华晨宝马的要求,公司拟向华晨宝马出具担保函,为沈阳神通提供保证担保。担保函的主要内容为:

公司承诺为沈阳神通提供持续的运营、投资和财务方面的援助,以确保沈阳神通正常履行其与华晨宝马的合同。如果沈阳神通未能履行其在与华晨宝马合同项下

的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由于沈阳神通破产或运营中断而未能合同(违约),公司将赔偿并使华晨宝马免受任何因违约引起的费用、责任、损害、损失以及实际发生的合理自费开支(包括诉讼费用及法律费用)。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函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沈阳神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4MA10TNU6XY

成立日期:2021年1月4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沈北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侯占友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装饰用品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模具销售;模具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沈阳神通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主要财务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沈阳神通资产总额为12,197.82万元、负债总额10,861.38万元、净资产1,336.43万元,营业收入1,040.33万元、净利润-990.9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9.04%。

截至2024年3月31日,沈阳神通资产总额为12,808.83万元、负债总额11,620.30万元、净资产1,188.53万元,营业收入823.39万元、净利润-205.2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0.72%。

沈阳神通无诉讼事项。经查询,沈阳神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人:沈阳神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担保范围及责任:公司承诺为沈阳神通提供持续的运营、投资和财务方面的援助,以确保沈阳神通正常履行其与华晨宝马的合同。如果沈阳神通未能履行其在与华晨宝马合同项下的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由于沈阳神通破产或运营中断而未能合同(违约),公司将赔偿并使华晨宝马免受任何因违约引起的费用、责任、损害、损失以及实际发生的合理自费开支(包括诉讼费用及法律费用)。担保期限:被担保人签署的华晨宝马合同的最后一个项目终止日期后15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沈阳神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开展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所涉内容是为了满足相关全资子公司实际经营之需要,有助于全资子公司与华晨宝马保持良好合作关系,有利于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资信状况良好,且公司能够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履约能力,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承接华晨宝马业务提供担保函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针对上述担保事项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确保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沈阳神通提供担保主要为满足其业务开展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而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额为5.30亿元(不包含本次公司拟为沈阳神通提供的无明确额度担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3.55%。公司不存在对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