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科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7-31  神通科技(605228)公司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6号),同意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57,7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5,77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7,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697,028.31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9,302,971.69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已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076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公司已于2023年8月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宁波余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肖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湖北明源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明源”)、浙商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本次账户销户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公司户名用途开户行专户账号账户状态
神通科技光学镜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8114701014200478258本次注销
宁波余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肖东支行201000342078149正常
湖北明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立支行39613001040021427正常

三、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8114701014200478258)余额为0元,且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对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已办理完毕相关注销手续。以上专户注销后,公司与相关银行及保荐人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