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科技: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查股网  2025-02-26  神通科技(605228)公司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吴超先生通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3,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07,000股),通过宁波神通仁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9,99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44%。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吴超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不超过82,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94%。

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并在窗口期内不得减持。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吴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29,9900.1244%IPO前取得:199,990股 其他方式取得:330,000股

注:表格中“其他方式取得”,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两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吴超不超过:82,500股不超过:0.0194%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82,500股2025/3/19~2025/6/18按市场价格两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以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如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吴超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自主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在减持期间内,吴超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减持期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