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科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6-09-15  神通科技(605228)公司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神通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保荐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2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以下简称 “本次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2 月7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的议案》。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截至2024 年12 月20 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588,001 股。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持有公司股份6,588,001 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 —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已回购至公司专用账户的股份不 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因此,公司2026 年半年度将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于2026 年8 月7 日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 派发现金红利0.04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 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 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

自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期间, 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 完成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 手续。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于2026 年8 月18 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公司新增股份600,000 股,总股本由479,055,319 股增加至479,655,319 股。

根据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 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45 元(含税)。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479,655,319 股,扣除公司股份回购 专户6,588,001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473,067,318 股。公司申请按照 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 =( 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 \div(1+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 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红股和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

\[例) \therefore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 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 \times 实际分派的送转比\]

\[\div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 =(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 \times 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div 总股本 =(473,067,318 × 0.045) ÷ 479,655,319 \approx 0.044 元/股。\]

以核查意见出具日前一交易日(2026 年9 月11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10.25 元/股测算:

/股。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10.25-0.044) \div(1+0) \approx 10.21 元\]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10.25-0.045) \div(1+0) \approx 10.21 元\]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 =|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一根据虚\]

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10.21-10.21| ÷10.21=0 \%\) ,小于1%

算。

注:上述数字均已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照四舍五入后的结果代入计

因此,公司累计回购的股份是否参与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下,影响较小。

四、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属于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的情形。

(二)以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10.25 元/股计算,差异化分 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含)。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神通科技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 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俞琦超

俞琦超

______________

苏瑛芝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