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普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查股网  2025-02-20  天普股份(605255)公司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2月17日、2月18日、2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1.1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最新静态市盈率为73.42,公司所处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行业最新静态市盈率为24.57,公司静态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水平。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风险。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5年2月17日、2月18日、2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1.1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

大变化,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股票累计涨幅较大风险

公司股票2025年2月17日、2月18日、2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累计上涨幅度为21.14%,根据同花顺数据,同期汽车零部件行业平均涨幅约为3.31%,公司股票价格短期内涨幅明显高于同期行业及上证指数涨幅,存在市场情绪过热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2 月 18日至 2 月19 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停,但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2、市盈率过高,可能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2025年2月19日发布数据,公司所属的中上协行业分类“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静态市盈率为24.57,滚动市盈率为

23.10;公司静态市盈率为73.42,滚动市盈率为87.43,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可能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

3、外部流通盘相对较小风险

截至2025年2月19日,公司总股本 13,408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尤建义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0,0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59%;其余为外部流通股,流通盘较小,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