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之佳:关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10  健之佳(605266)公司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24号”文《关于核准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2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实际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2.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579.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129.0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7,450.16万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后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90,235.81万元,其中包括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785.64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1月25日到账,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XYZH/2020KMAA200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

公司开设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议案》,按照募投项目及实施主体的情况由公司、红塔

证券与富滇银行昆明新民支行、中信银行昆明东陆桥支行、招商银行昆明西园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开门店建设项目”实施和管理的议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锁药房”)、重庆健之佳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健之佳”)、绵阳健之佳药店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绵阳健之佳”)、广西健之佳药店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健之佳”)、红塔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1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开门店建设项目”实施和管理的议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健之佳连锁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健之佳”)、红塔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授权相关人员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剩余款项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清零后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等募投项目结项相关事项。

四、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结余募集资金(含理财及利息收益)4,713.69万元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产,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