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之佳: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28  健之佳(60526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3-089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10号健之佳总部14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74,341,52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7.696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蓝波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李恒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4、 总经理蓝波先生、副总经理李恒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4,122,58399.7055%218,9440.2945%00

2、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监事津贴方案调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4,341,527100.0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提名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01选举蓝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72,719,73497.8185%
3.02选举李恒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72,719,73497.8185%
3.03选举于力如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72,719,73497.8185%
3.04选举朱伟文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72,719,73497.8185%

4、关于提名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4.01选举陈方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72,719,73497.8185%
4.02选举管云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72,719,73497.8185%
4.03选举赵振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72,719,73497.8185%

5、关于提名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5.01选举孙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72,719,73497.8185%
5.02选举方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72,719,73497.8185%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3.01选举蓝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8,224,08383.5282%001,621,79316.4718%
3.02选举李恒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8,224,08383.5282%001,621,79316.4718%
3.03选举于力如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8,224,08383.5282%001,621,79316.4718%
3.04选举朱伟文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8,224,08383.5282%001,621,79316.4718%
4.01选举陈方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8,224,08383.5282%001,621,79316.4718%
4.02选举管云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8,224,08383.5282%001,621,79316.4718%
4.03选举赵振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8,224,08383.5282%001,621,79316.4718%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有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琳、谢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