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之佳: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10/30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3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5,000万元~10,000万元 |
回购价格上限 | 31.69元/股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实际回购股数 | 433.82万股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2.77% |
实际回购金额 | 9,495.81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20.69元/股~27.36元/股 |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合计5,000-10,000万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31.69元/股(含)。所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后3年内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2024年11月26日,公司发布《关于获得回购股份专项贷款支持的公告》,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11月27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专户开户后发布《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 回购实施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于2024年12月14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9)。本次股份回购于2025年1月29日期限届满,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33.8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份数2.77%,回购成交的价格为20.69—27.36元/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9,495.81万元。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提议人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期间不存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回购前 | 回购完成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5,936,179 | 10.17 | 15,936,179 | 10.17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40,724,629 | 89.83 | 140,724,629 | 89.83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0 | 0 | 4,338,200 | 2.77 |
股份总数 | 156,660,808 | 100 | 156,660,808 | 100 |
注:①上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仅为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6922110回购股份合计数,不含2024年6月、9月第六届董事会第五、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使用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5230829回购股份合计数2,046,660股。
②截止本公告披露,公司通过两个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合计回购股份6,384,86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份数的4.08%。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433.82万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6922110。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内控制度相关要求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已回购的股份若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拟按有关规定在3年持有期限届满前报经股东会决议并完成注销。在此期间,公司将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债权人通知义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