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之佳: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5-012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担保方云南健之佳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体检中心”)为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1,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体检中心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0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系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涉及集团外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方体检中心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责率超过70%;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体检中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合同所担保最高债权额为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及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决定: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其中:(1)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用于日常经营周转;(2)含已使用的原专项并购授信额度在内,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专项并购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用于并购项目相关支付。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贷款、并购贷款、开立信用证、福费廷、开具银行票据及票据贴现等业务;集团内公司(包括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意为上述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39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决策授权担保的范围内。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及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 称:云南健之佳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三市街柏联广场7层A-7写字楼西北区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02月27日
经营范围:诊疗服务;健康咨询服务;健康体检业务(涉及专项审批的凭许可证开展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日期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1,098.94 | 1,515.30 | -416.36 | 1,025.00 | -48.39 |
2024年1-9月/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1,020.86 | 1,457.57 | -436.71 | 683.17 | -20.35 |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 | 《最高额保证合同》 |
债权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
债务人 | 云南健之佳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
保证人 |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保证方式 | 连带责任保证 |
保证期间 | 本合同的债权期间为:2025年3月30日-2026年3月30日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担保金额 | 1,000万元 |
保证责任发生 | 如果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未按约定向债权人进行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前款所指的正常还款日为主合同中所约定的本金偿还日、利息支付日或债务人依据该等合同约定应向债权人支付任何款项的日期。前款所指的提前还款日为债务人提出的经债权人同意的提前还款日以及债权人依据合同等约定向债务人要求提前收回债权本息及/或其他任何款项的日期。 主债务在本合同之外同时存在其他物的担保或保证的,不影响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及其行使,债权人有权决定各担保权利的行使顺序,保证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不得以存在其他担保及行使顺序等抗辩债权人。 |
除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外,公司实际控制人蓝波、舒畅与中国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体检中心的上述担保额度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提升子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业务及其担保额度是结合发展计划,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而做出的。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不涉及集团外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本次申请对集团内企业的担保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系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涉及集团外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59,507.4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55.7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